无锡市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无锡市江南实验小学招生信息
2014年无锡市江南实验小学招生简章
【学区范围】
旺安村、友谊村、南张村、落霞村、落霞苑社区、南湖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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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无锡市江南实验小学施教区
旺安村、友谊村、南张村、落霞村、落霞苑社区、南湖家园
2012年无锡市江南实验小学招生简章
一、报名时间:
2013年6月1日以后 上午 8:00—11:00 下午13:30—16:00。
二、入学年龄段:
2006年9月1日—2007年8月31日
三、报名条件
1. 小学入学年龄为六周岁(200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各小学不得招收年龄不足的儿童入学。有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为正常招生对象,其入学年龄可适当延缓。
2. 适龄儿童家庭应具有施教区正式户籍,适龄儿童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实际常住地三者相符。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持有相关证明,按正常入学办理:
(1)适龄儿童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父母中另一方为非施教区户口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出国定居、在外地工作的;
(2)父母离异,适龄儿童随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3)适龄儿童为孤儿,随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4)父母双方均为非施教区户口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长期因公出国(境)、支援边疆建设者,适龄儿童为施教区单立户口,或投靠亲属在施教区常住的;
(5)适龄儿童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且无户口迁移史的。
3. 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或家庭户籍、房屋产权证、实际常住地三者有不相符的,由各区教育局和市学校管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四、报名办法
由监护人(父母)陪同孩子来校,并出具:证明监护人(父母)及适龄儿童在本施教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儿童保健手册》、幼儿成长手册等相关证件及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