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区2023年春季转学
凡因家庭迁居、户籍迁移等原因,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办理转学:
(一)户籍在高新区的适龄儿童
(1)“人户合一”:其户籍和法定监护人(指父母100%产权的)房产均在拟转入学校服务范围内(户籍与房产地址一致);
(2)户籍为高新区的集体户、社区公共户、空户或搭户的适龄儿童(不需要办理居住证,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原则上应一致,所属派出所必须一致;户籍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以户籍为主,由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二)非武汉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1)监护人户籍在高新区或持有高新区居住证(户籍或居住证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其法定监护人(指父母)房产在服务范围内;
(2)监护人户籍在高新区或持有高新区居住证(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原则上应一致,所属派出所必须一致;户籍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以户籍为主,由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随监护人租住在服务范围内。
转学条件说明:适龄儿童户籍在武汉市其他区的;非武汉市户籍,且其监护人户籍也不在高新区或不持有高新区居住证的;居住证尚在办理过程中的,均不符合高新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不在登记范围内,须回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登记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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