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分配生名额是怎么定的:
学生申请——班校推荐——班校推荐——区局审定——上传平台(分配生在其所在批次提前录取,候选学生在其所报考学校的录取分数线下30分(含30分),且不低于示范学校最低控制线录取)
1.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署认可意见。
注:学生申请分配生资格的具体条件,由各区教育局根据区情确定。同时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本市初中学校应届在籍毕业生;
(二)毕业综合素质评定达到4A1B以上(含4A1B)。
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不享受分配生资格。
2.班校推荐。
各初中学校根据区教育局分配的名额,在班级推荐的基础上,按1:2的比例确定本校获得分配生候选资格的学生名单。
3.审核公示。
各初中学校按1:1的比例审核通过获得分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获得分配生资格的学生填写《武汉市分配生资格申请表》。
4.区局审定。
各初中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获得分配生资格学生名单报区教育局,附送《申请表》及有关材料复印件。区教育局对各初中学校上报的名单进行审定。
5.上传平台。
区教育局审定通过后,汇总本区所有获得分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上传武汉市中招综合管理平台(管理端地址:zkzz.whzkb.cn)。通过平台系统核对信息并查重后,各区将《武汉市获得分配生资格学生汇总表》(同时交Excel格式电子稿)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联系人:王俊,联系电话:65608452,E-mail:whjj6560848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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