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
温州初升高择校参考必备资料:2014年浙江省永嘉中学招生信息
2014年永嘉中学自主招生和定向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一)热爱祖国,自觉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和准则,品行优良,学习成绩优秀,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良好,综合素质测评等第2A2P(含)以上,综合表现评定合格(含)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自主招生
永嘉县户籍或永嘉学籍,今年在永嘉参加升学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定向招生
具有永嘉县户籍和永嘉学籍,在永嘉县内一所初中学校读满两年(八、九年级在推荐学校就读,不含委培生)及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名额分配
2014年永嘉中学总招生880名,其中公费生734名,公费生734名中自主招生160名、定向招生300名。根据2014年各初中学校毕业生本县学业考试实际报名人数、办学水平等情况将自主招生推荐名额分配到各初中学校(适当照顾小规模学校)。上述两项比例为:
(一)2014年各初中学校毕业生本县学业考试实际报名人数权重占60%。
(二)办学水平(含办学等级和办学成绩)权重占40%。其中办学等级权重占10%,近四年(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录取永嘉中学的公费生(包括保送生、定向生、按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录取的学生和薄弱学校照顾录取的学生)实到人数为办学成绩依据,权重占30%。
定向招生名额分配方案另行发布。
三、操作程序
(一)建立机构。各初中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在校园张榜公布。
(二)制订方案。各初中学校要以素质教育和全面育人为导向,根据《2014年永嘉中学自主招生和定向招生实施办法》,制订学校推荐办法,并在校园内公示。
(三)宣传发动。各初中学校要将县教育局有关文件和学校推荐办法向全体教师、九年级学生及家长宣传、解读。
(四)学校推荐。学校推荐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要求各学区、初中学校加强领导,严密组织,择优确定推荐对象。推荐工作一定要坚持学生自愿、家长同意,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推荐学生,拟推荐对象确定后在校园张榜公示3天,接受监督。4月12日前各初中学校填写推荐表、汇总表经校长签字,学校盖章后送交永嘉中学教务处。
(五)录取办法
1.计划在4月中旬组织自主招生考试,在综合素质评价达到要求的前提下,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公示后,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建立学籍。凡已被提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2014年永嘉县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其初中毕业学业成绩以平时成绩计算。录取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永嘉中学报到(具体日期见永嘉中学网站)。
2.定向生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后录取。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揭晓后,各校根据定向分配生指标分别从高分到低分选出符合永嘉中学定向分配生条件的学生,县教育局将该部分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加15分(此成绩仅作为定向生录取使用)后参与全县考生排序,再根据永嘉中学公费生招生计划择优录取,若定向生分配指标录取未满,则不予补录。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永嘉中学自主招生和定向招生工作,由永嘉中学具体负责实施,县教育局纪委和教育二科全程指导、监督。各初中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招生推荐工作的领导,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各学区要认真指导和监督本辖区内初中学校的推荐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实行公示制度。各初中学校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荐最优秀的学生。推荐时间、名额、方法、步骤和推荐对象名单等,均要在校园内公示,接受学生、教师及家长的监督。
(三)实行回避制度。学校推荐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子女、亲属申请自主招生报名的,要实行回避制度。
(四)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各学区和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凡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乱纪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学生的录取资格,其名额不补,取消该校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