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温州初升高择校参考必备资料:2014年浙江省乐清中学招生信息
2014年浙江省乐清中学自主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提前自主招生对象为具有创新潜质,综合素质全面,学科特长突出,学业成绩优秀,身心健康并具有乐清市初中学籍(推荐学校学籍)或乐清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名额
招生名额共80名。根据考生参加乐清中学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择优招录。
三、推荐办法
(一)推荐依据:各学校根据报名学生的德、智、体各方面情况,按照相关年级的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科考试总成绩择优推荐。其总成绩的构成为:八年级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占20%,九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占40%、本学期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适应性测试成绩占40%。
(二)推荐人数及办法
1. 推荐名额分配方法:根据各学校2011年至2013年上乐清中学公费线且被乐清中学公费(含定向生达到公费线以上,2012年保送生提前录取250分以上)录取,并就读乐清中学的学生数累计达到13人以上,以15:4的比例确定推荐名额(各初中的推荐名额见附件1)。
2.各学校推荐人数:
(1)附件1中的20所初中学校在具有本校学籍的报名学生中,根据推荐名额数确定推荐学生数。
(2)其余初中学校(除20所外)在具有本校学籍的报名学生中,各校均推荐1人。
3.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不占该初中学校的推荐名额(以下简称四类考生)。
(1)获得“生活中数学”竞赛温州市一等奖的;
(2)获得“乐清市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一等奖的;
(3)初中阶段曾参加全国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或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温州市三等奖以上的。
(4)初中阶段曾获得温州市、乐清市小数学家、小文学家和小科学家称号的。
四、操作程序及要求
(一)各初中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乐清中学自主招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亲属回避制度),并张榜公布学校领导小组名单、乐清中学自主招生推荐名额、推荐对象。
(二)考生材料申报。各初中要根据本方案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乐清中学自主招生推荐方案”,于2014年3月24日前将推荐学生汇总表的Excel电子表(见附件3),其中一份发送到教育局普教科备案(邮箱:yqsjyjpjk@163.com),另一份发送到乐清中学教务处,并附考生电子照片(邮箱:yzjwc123@163.com),所报材料必须客观、真实、有效。
(三)考生资格审查。3月26日前完成对报名学生的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学生名单,同时将符合条件的参加测试学生名单报市教育局。3月28日下午15:00前,各初中校到乐中教务处领取准考证,并带推荐学生登记表(见附件2)纸质材料。
五、综合素质测试
(一)测试时间和方式。测试时间: 2014年3月29日。由乐清中学组织命题、测试和评分阅卷等工作。
(二)测试内容:
1.测试学科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门学科合计测试时间一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 各科测试范围为七年级至九年级上学期止。
六、录取办法
(一)设立最低录取分数线: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排名为前135名的考生成绩,作为本次自主招生录取的最低分数线,在最低分数线下的学生不予录取。
(二)录取工作在教育局监督下由乐中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按以下顺序进行录取:
1.首先在附件1中的20所初中学校的考生中,各学校按规定参加考试人数的4:1分别择优录取(录取数取整数四舍五入)。
2.再在除20所初中学校以外的其他初中学校的考生中择优录取3名。
3.然后再在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已上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未取四类考生中择优录取不超过4名。
4.最后在上述三项录取完成后,若录取人数不足80名,再在参加本次综合素质测试的未取考生中择优录取,直至录取人数达到80名。
5.预录取名单将在市教育局网站和乐清中学网站上公示。
(三)在录取过程中,如出现“同分”考生人数多于录取名额尾数的情况时,则按“同分”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择优录取,再以语文、数学两科总成绩择优录取;如还相等,则以语文成绩择优录取。
(四)4月10日前,领导小组将已录取的学生名单公示,经乐清市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报温州市教育局备案,并录入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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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乐清中学定向分配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2013年享受乐清中学定向分配的考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学籍要求:学籍在所就读初中学校,且七至九年级均在该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素质测评要求:初中毕业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为2A2P及以上,综合表现评定为合格及以上;
(三)年龄要求:年龄为不超过17周岁(199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户籍要求:户籍迁入时间为2年以上(即2011年4月底以前迁入)。其中,面向本乡镇(按我市行政区划调整前乡镇)范围招生的初中学校,学生户籍要求在该校所在乡镇;面向全市招生的初中学校,学生户籍为乐清市。
二、定向分配生招生计划
2013年乐清中学所招收的定向生人数为乐清中学年度公费招生计划的50%,即348名(实际分配名额为351名)。定向生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三、定向生名额分配原则及办法
以初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数为主要依据,积极鼓励示范性初中与星级初中创建,适当照顾薄弱学校。分配时,根据学校定向生计算基数及学校办学水平计算各校所分配到的定向生名额(计算结果若为小数,则四舍五入为正整数)。具体公式为:
R
A= ———×M
Z
式中:
A—各校分配到的定向生名额总数。
R—各校定向生计算基数。计算方法为:(学校报考总人数-非本乡镇户口报考数-回原籍报考数-往届生人数)×该校办学水平等级系数(含发展性评估优秀学校系数)。其中学校办学水平等级系数,省市示范初中、乐清市三星、二星级初中分别为1.3、1.2和1.1,其余学校为1。上一年度发展性评估被评为优秀的学校,在办学等级系数计算时,在原来基础上增加0.05。
Z —全市定向生计算基数(全市各初中学校定向生计算基数的总和,即∑R);
M—2013年乐清中学定向生招生计划名额(348名)。
四、录取程序
(一)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含政策照顾分与特长生加分)为依据,先录取定向生,再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事业计划录取公费统招生(含特长生),最后录取择校生。
(二)按分配到各初中校的定向分配生名额确定录取名单。录取的定向生中考成绩(含政策照顾分与特长生加分),除本款第(四)条规定的初中确保名额外,其他学生均不得低于中考总分的86%(即585分)。
(三)在定向生录取过程中,如遇同分考生多于录取名额时,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科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四门学科仍同分的,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分的,按数学、英语二科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发现不符合定向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定向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学校该定向名额,不再进行补取。
(四)为适当照顾相对薄弱的初中,以今年中考报名人数为依据,凡应届毕业生报名人数山老区学校在50人及以上、其他学校在80人及以上的,确保1名定向生录取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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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温州乐清中学高中特长生招生简章
乐清中学2013年共招收特长生40名,其中体育14名、音乐8名、美术15名、文学3名。
一、体育类特长生
(一)项目、招生人数:田径、篮球、足球、羽毛球,共14人。
(二)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身体心理健康,应届初中毕业生(户籍或学籍在乐清市,年龄不超过17周岁即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初中阶段未休学、留级)。
2.男运动员要求身高1.75米及以上,女运动员要求1.60米及以上,其中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可适当放宽;报考羽毛球特长的考生,男运动员身高不得低于1.70米,女运动员要求1.60米(报名时核实)。
3.乐清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前六名获得者。
4.报考篮球和足球特长的考生(仅招男生),要求初中阶段必须参加过乐清市级以上(含乐清市级)比赛,且为参赛队的主力队员。
5.报考羽毛球特长的考生,要求初中阶段必须参加温州市比赛单项获前六名或乐清市羽毛球赛单项获前三名,带证书原件。
(三)报名办法
考生带正面免冠单寸照片两张和获奖证书,凭所在学校证明(证明应届毕业生身份)以及户口册或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证明年龄)于4月27日(星期六)到乐清中学教务处报名,同时填写《乐清中学2013年体育特长生招生报名表》,交验获奖证书原件(附复印件)。报名咨询电话:62066761(教务处)。
(四)测试内容
1.田径项目测试考生特长项目,并测试第二个项目作为参考,评分标准见附件1;
2.篮球项目测试内容包含形态指标、身体素质指标及专项技能指标,满分为100分;形态指标(10分);身体素质指标包括立定跳远(10分)、篮球场四线折返跑(10分)和助跑摸高(10分);专项技能指标包括往返运球投篮(含技评)(20分)、投篮(含技评)(20分)和全场(或半场)比赛(20分);评分标准参考附件2。
3.足球项目测试内容包括:30米跑(20分)、定位球传准(达标25分+技评5分)、运球绕杆射门(达标25分+技评5分)、比赛(20分),评分标准参考附件3。
4.羽毛球测试内容包括基本技术和比赛实战能力;基本技术:发球(20分),杀、吊球(20分),5次低重心移动(10分),1分钟双摇跳绳(10分);比赛实战能力(20分);技术评定(20分),评分参考附件4。
(五)测试时间和地点
测试时间:5月5日(星期日)上午8:30开始,地点:乐清中学田径场。
(六)录取方法
根据专业特长测试成绩,择优专业合格预录取名单,结果于测试当日上报教育局,并通知考生本人及所在学校。专业合格预录取名单在乐清教育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如考生专业测试成绩达不到招生要求,依据宁缺勿滥的原则,预录取名额可以少于实际招生名额。
1.专业测试成绩:田径特长生以专项成绩为主,专项测试成绩不低于60分;篮球、足球、羽毛球特长生专项测试成绩不低于70分;
2.学业考试成绩:
已预录取的考生须参加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1)田径项目:学业考试成绩在乐清中学当年公费生录取分数线下降80分,专业测试成绩超过85分以上(含),根据学生情况再给予适当降分,但不得低于乐清市当年普高最低分数线。
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达到2013年温州市省一级重点中学运动会前三名的水平,同时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以上者可以破格录取。
(2)篮球、足球、羽毛球项目: 学业考试成绩在乐清中学当年公费生录取分数线下降30分;专业测试成绩在85分以上者,根据学生情况再给予适当降分,但不得低于乐清市当年公办普高学校录取最低分数线。
3.学业考试成绩合格后,依据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测试成绩如遇同分,按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其他事项
(1)如有举报经核实不符合乐清中学本次体育特长生招生录取条件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所空缺名额转为公费统招。
(2)体育特长生预录取对象,必须与乐清中学签订特长生培养协议书,正式录取后应积极参加有关项目训练及有关赛事,否则取消特长生资格和乐中学籍,特长生协议终止。
二、艺术类特长生
(一)招生项目、人数
音乐共8名,专业方向为声乐、舞蹈、器乐。
美术共15名,专业方向为西画。
(二)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身体心理健康,五官端正,相貌良好,应届初中毕业生(户籍或学籍在乐清市,年龄不超过17周岁即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初中阶段未休学、留级)。
2.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音乐类考生初中阶段参加中小学生艺术节(声乐、器乐、舞蹈、美术)比赛个人项目获县(市)区二等奖以上;集体项目(合唱、群舞、合奏)中担任主要角色者(合唱的领唱或声部长、群舞的领舞、合奏的领奏)获县(市)区一等奖以上。
器乐类获得中央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正规艺术机构颁发的艺术类考级证书六级以上的学生(钢琴、古筝需八级以上)。
(2)美术类考生初中阶段参加中小学艺术节(绘画)现场比赛个人项目获县(市)区二等奖以上,或特别优秀者经现场作品确认后可以报名。
(3)在初中阶段通过了浙江省艺术特长生A、B等级水平测试的学生。
(三)报名办法
考生带正面免冠单寸照片两张和获奖证书,凭所在学校证明(证明应届毕业生身份)以及户口册或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艺术特长考生于4月27日(星期六)9:00~16:00到乐清中学教务处(三好楼)报名,同时填写《乐清中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招生报名表》,交验获奖证书原件(附复印件)。报名咨询电话:62066761(教务处)。
(四)测试办法
声乐:①自选歌曲一首(自带伴奏CD或钢琴伴奏老师);②听音模唱(单音或音组)。
器乐:①自选乐曲和练习曲各一首(曲目自选、除钢琴外乐器自带);②视奏(12小节左右的一个片段)。
舞蹈:①自选成品舞蹈一个(伴奏自备);②即兴舞蹈考核(一分钟左右的音乐片段);③基本功考核。
绘画(西画):①素描(静物、石膏五官、石膏像)写生;②色谱辨认。
(五)测试时间和地点
测试时间:5月5日(星期日)上午8:30开始,地点:乐清中学艺术楼。
(六)录取办法
1.根据专业特长测试成绩择优确定专业合格预录取名单,将结果于测试当日上报市教育局,并通知考生本人及所在学校。专业合格预录取名单在乐清教育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如考生专业测试成绩达不到招生要求,依据宁缺勿滥的原则,预录取名额可以少于实际招生名额。
2.已取得专业合格预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学业考试成绩不低于当年乐清中学统招公费生的分数线下降30分。学校根据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测试成绩如遇同分,按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其他
(1)如有举报经核实不符合乐清中学本次体育特长生招生录取条件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所空缺名额转为公费统招。
(2)艺术特长生预录取对象,必须与乐清中学签订特长生培养协议书,正式录取后应积极参加有关项目训练及有关赛事,否则取消特长生资格和乐中学籍,,特长生协议终止。
三、文学特长生
(一)招生项目、人数
文学特长生3名,
(二)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身体心理健康,五官端正,相貌良好,应届初中毕业生(户籍或学籍在乐清市,年龄不超过17周岁即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初中阶段未休学、留级)。
2.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初中阶段曾在正式刊物(含《语文小报》)上发表文章3篇(含)以上(总字数累计2000字以上)。
2.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国中学生作文大赛、鲁迅青少年文学奖决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3.在温州市教育局(含)以上举办的正式作文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4.获乐清市教育局“小文学家”提名奖及以上荣誉。
(三)报名办法
考生带正面免冠单寸照片两张和获奖证书,凭所在学校证明(证明应届毕业生身份)以及户口册或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文学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乐清中学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800字左右),于4月27日(星期六)9:00~16:00到乐清中学教务处(三好楼)报名,同时填写《乐清中学2013年文学特长生招生报名表》,交验获奖证书原件(附复印件)。报名咨询电话:62066761(教务处)。
材料装订:将书面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
(四)考核办法
考核内容分为文学创作和文学素养两部分,满分100分,考核办法详见附件5
(五)考核时间和地点
考核时间:5月5日(星期日)上午8:30开始,地点:乐清中学艺术楼。
(六)录取办法
1.依据文学特长评审综合成绩确定专业合格预录取名单,将结果于测试当日上报市教育局,并通知考生本人及所在学校。专业合格预录取名单在乐清教育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如考生专业测试成绩达不到招生要求,依据宁缺勿滥的原则,预录取名额可以少于实际招生名额。
2.文学特长评审综合分85分以上。
3.已取得专业合格预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学业考试成绩不低于当年乐清中学统招公费生的分数线下降15分。学校根据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测试成绩如遇同分,按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