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温州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温州瑞安市实验第二小学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塘下办事处所属赵宅村;2013学年陈宅村、韩田村原籍一年级新生可借读市第二实验小学。
瑞安市第二实验小学2013年秋季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班级数6个×班额数45人=总人数270人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时间和程序
(一)报名录取原则:分批报名,分批公示,分批录取办法。
(二)第一批报名时间:
7月22日—7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第一类:在赵宅村、陈宅村(原籍)、韩田村(原籍)范围内拥有户籍和其父母房产证的适龄儿童及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适龄儿童【户籍迁入和其父母(监护人)的房产证均在2013年6月30日前】,【赵宅村(原籍村民)已出嫁的女儿,其子女可以凭外祖母或外祖父的户籍和房产证(原籍双证)报名、户籍迁移页。】。
报名带材料:带儿童预防接种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号页、户主所在页、父母和入学对象所在页)、与户籍一致的父母(监护人)房产证原件(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由住建部门出具房产证明;房产证正在办理的,以房开公司的购房合同、住建部门的收件收据原件为依据;房产证未办理的,以房开公司的购房合同、正式发票原件为依据)及复印件到学校报名。
第二类:在赵宅村范围内经商租用集体经营场所的经营户子女。
报名带材料::①与赵宅村集体签订租赁合同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并提供租金发票;②在赵宅村范围内居(暂)住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居(暂)住证;③具有塘下三年以上有效工商执照;④营业场所水电发票。
第三类:在赵宅村范围内其父母亲拥有房产但无房产证或正在办理及房产证无法办理(属于违章建筑房产必须于2013年6月30日前购买,2013年6月30日以后购买,2014年以后不作为招生入学条件)。
报名带材料:提供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在施教区居住的购买合同、发票凭证、水费单、电费单、电话费单、有线电视费单、村卫生费单原件,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号页、户主所在页、父母和入学对象所在页)。
(二)录取:
1.审核:报名截止后,由学校组织人员严格核查报名条件和材料,并报有关部门复核属实,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2.第一批次录取:7月24日。
3.第一批公示日期和地点:7月25日——7月27日在瑞安市第二实验小学(www.ssy2.com)、塘下教育学区网(www.txjyxq.com)及我校校门口公示
(三)第二批报名时间:第一轮2013年7月28日-7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瑞安市第二实验小学)。第一轮录取后仍有剩余学额,开始启动第二轮招生报名
报名对象:为拥有塘下镇所属学校施教区范围内户籍的符合入学条件(鲍田中心小学施教区除外)的适龄儿童。
报名要求: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号页、户主所在页、父母和入学对象所在页)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报名。
摸文录取时间:于2013年7月31日上午8:30开始在我校进行(具体要求见通知单)。学校分别将第二批次的招生结果上报塘下镇政府及学校公示。
瑞安市第二实验小学2013年秋季招生报名须知
报名流程:
报名取号(传达室)—→咨询、初审(大厅)—→材料审核(阶梯教室)—→填写表格(阶梯教室)—→汇总、电脑录入(阶梯教室)—→报名结束
相关资料携带、复印要求:
所有报名者均需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姓名页和接种项目全部复印,正反面A4规格并装订)、户口簿(复印户号页、户主所在页、父母和入学对象所在页,要求正反面A4规格不装订)
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另外材料的:
第一类:与户籍一致的父母(监护人)房产证原件(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由住建部门出具房产证明;房产证正在办理的,以房开公司的购房合同、住建部门的收件收据原件为依据;房产证未办理的,以房开公司的购房合同、正式发票原件为依据)(复印件为正反面A4规格不装订)【赵宅村(原籍村民)已出嫁的女儿,其子女可以凭外祖母或外祖父的户籍和房产证(原籍双证)报名、户籍迁移页。】。
第二类:在赵宅村范围内经商租用集体经营场所的经营户子女。
报名带材料::①与赵宅村集体签订租赁合同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并提供租金发票;②在赵宅村范围内居(暂)住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居(暂)住证;③具有塘下三年以上有效工商执照;④营业场所水电发票。(以上材料均正反面A4规格复印不装订)
第三类:在赵宅村范围内其父母亲拥有房产但无房产证或正在办理及房产证无法办理(属于违章建筑房产必须于2013年6月30日前购买,2013年6月30日以后购买,2014年以后不作为招生入学条件)。
报名带材料:提供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在施教区居住的购买合同(A3复印件)、发票凭证(A4复印件)、水费单、电费单、电话费单、有线电视费单、村卫生费单原件。
第四类:为拥有塘下镇所属学校施教区范围内户籍的符合入学条件(鲍田中心小学施教区鲍五村、上升村、高营村、高星村、东洲村、鲍垟村除外)的适龄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