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
温州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2014年温州市新桥小学教育集团高翔校区招生信息
2014年温州市新桥小学教育集团高翔校区招生简章
【招生范围】
高翔村(后村、桥头、前岸、垟儿自然村),新桥居委会高翔组
【招生计划】2014年计划招生4个班160人。
【招生对象】
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拥有本校施教区常住户籍,户籍必须于2014年7月1日前登记或迁入。
(二)瓯海区域内部队的现役军人或区政府引进的高级人才子女。
(三)父母系瓯海区户籍合法出国并具备有效证明的华侨、华人,现监护人为本施教区户籍或在本施教区有房屋产权。
(四)瓯海区户籍、父母在本施教区有房屋产权。
(五)非瓯海区户籍、父母在本施教区有房屋产权。这类适龄儿童,视学额空余情况,由新桥中心学校统筹安排。
本施教区2007年9月1日之前出生的儿童就读一年级必须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缓入学的证明,本施教区户籍中有重度视力、听力、智力障碍的对象,到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地址:永嘉县瓯北镇和二村、联系电话:0577-57761128、57782292);有轻度视力、听力、智力障碍的对象,可在本校随班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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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范围:高翔村(后村、桥头、前岸、垟儿自然村),新桥居委会高翔组
2013温州市新桥小学教育集团高翔校区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3个班,120人
二、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对象为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2006年9月1日之前出生的需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缓入学的证明。
招生对象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 新桥街道本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 新桥街道区域内部队现役军人、持有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的子女。
(三) 父母为新桥街道合法出国并具备有效证明材料的华侨、华人子女,在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四) 非瓯海区户籍,其父母有新桥街道房屋产权的适龄儿童(少年)。
(五) 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条件的在新桥街道务工或经商的新居民子女:
1. 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需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开具学生无监护条件且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2. 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新桥街道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并已居住一年以上;
3. 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缴纳社会保险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执照)一年以上;
4. 在居住地有相对稳定的住所(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
5. 其父母持有经现居住地街道(镇)查验的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新桥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中有中重度视力、听力、智力障碍的对象,到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地址:永嘉县瓯北镇和二村,联系电话:0577-57761128、57782292);有轻度视力、听力、智力障碍的对象到施教区学校报名,随班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