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温州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温州瑞安市红旗实验小学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1)瑞湖路以南:东至后垟河,南至万松西路—原自来水厂西侧小巷—飞云西路—飞云江,西、北至瑞湖路。
(2)瑞湖路以北:东至沙河路,南至瑞湖路,西至小横山村,进星村(村民),北至沙河新村。
包括:西门村、瓦窑村、城北村、小横山村、进星村(村民)、西门河头社区(原竹排头居民区、西河头居民区)、西河小区、花园新村、沙河新村。
2013温州瑞安市红旗实验小学秋季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计划
6个班,270人
三、招生对象和批次
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七年级招生对象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采取按条件分批招生的办法。
第一批:在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和其父母或本人住房产权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及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批:在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无父母或本人住房产权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批:在施教区范围内父母或本人拥有住房产权、无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四批:施教区外拥有瑞安市户籍的需要借读的适龄儿童(少年)。本批次分两轮招生:第一轮为拥有
安阳教育学区范围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第二轮为拥有瑞安市范围内户籍且其父母在安阳教育学区范围内务工或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四、招生时间和程序
1.第一、第二、第三批次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20日—7月21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
(2)报名要求: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所在页、入学对象及其父母所在页)、与户籍一致的父母(或本人)住房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施教区学校报名。同时,一年级新生还须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七年级新生还须带《学生基本信息表》原件(由小学毕业学校盖章)。施教区可双向选择的入学对象同时报名,但只能选报一所学校。
其中,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以房产证复印件及住建部门出具的房产权证明为依据;房产证正在办理的,以房开公司的购房合同、住建部门的收件收据原件为依据;房屋已竣工房产证未办理的,以房开公司的购房合同、正式发票及住建部门预告登记证明原件为依据。
(3)审核录取:由学校组织人员严格核查报名条件和材料。其中第三批录取时,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少于剩余学额,学校应全部录取;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学校按照规定顺序进行录取,额满为止。
7月22日学校将第一、第二批招生结果上报学区并公示。7月24日学校将第三批招生结果上报学区并公示。
若有剩余学额,启动第四批次招生程序。
2.第四批次第一轮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26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
(2)报名要求:入学对象只能选报一所学校。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所在页、入学对象及其父母所在页)到所选的学校报名。同时,一年级新生还须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七年级新生还须带《学生基本信息表》原件(由小学毕业学校盖章)。
(3) 审核录取:由学校严格核查报名条件和材料。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少于剩余学额,学校应全部录取;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学校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录取。电脑派位时间为2013年7月28日上午8:30开始,具体地点另定。7月28日下午,学校将招生结果上报学区并公示。
第一轮录取后仍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再启动第二轮招生。
3.第四批次第二轮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30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
(2)报名要求:入学对象只能选报一所学校。报名时除了带第四批次第一轮报名所需的资料外,还必须提供入学对象的父母在安阳教育学区范围内务工或居住的有效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3) 审核录取:由学校严格核查报名条件和材料。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少于剩余学额,学校应全部录取;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学校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录取。电脑派位时间为2013年8月1日上午8:30开始,具体地点另定。8月1日下午,学校将招生结果上报学区并公示。
4.符合瑞安市《关于加强新居民子女就学管理的暂行办法》(瑞委发[2013]51号附件六)规定的新居民子女按相对就近、统筹解决的入学原则进行招生,招生时间为8月4日-8日(具体招生实施细则另外制定)。
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监护情况:流出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夫妻双方同时进城务工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进城务工、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2)居住年限:适龄儿童父母《浙江省临时居住证》,证明在瑞安市居住年限达1年以上。
(3)劳动合同和保险情况:适龄儿童父母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社会劳动保障局印制的劳动合同(1年以上)原件、复印件以及单位开具的合同履行情况(或工商营业执照)及工伤和养老保险缴纳1年以上的证明(2013年新居民子女一年级入学,在报名时提交社保缴纳证明即可,不受缴纳时长限制)。
(4)固定住所:适龄儿童父母购房房产证或廉租房、租赁房、用人单位提供的固定场所等相关居住证明。
(5)防疫证明: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
(6)学籍证明:非起始年级随父母或监护人来瑞安市就读的,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同时出具原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或《学生基本信息表》及转学证明。
具有瑞安市范围内小学毕业班学籍号的新居民子女,可凭《学生基本信息表》原件(由小学毕业学校盖章)直接到相关初中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