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可申请核查当次笔试考试分数是否有错加或漏加的情况,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核查范围。成绩核查申请由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办理方式如下:
1.申请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并请注明准考证号、考试级别及考点名称。
2)回函信封:为确保考生能及时收到核查结果,请务必随函附寄回函信封。信封上务必贴足邮资上海:3.8元;上海以外地区:4.2元,写清楚收件人的姓名、地址、邮编、电话。
不按上述要求提供回函信封的申请恕不予办理
2.受理时间:每次考试成绩发布后一个月内(以邮戳时间为准!)。
3.申请方式: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不予当面受理。申请者将申请材料以挂号信方式邮寄至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4.反馈方式: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核查结果以挂号邮寄方式反馈至申请者。
英语四六级考试是教育部主管的一项全国性的英语考试,其目的是对大学生的实际英语能力进行客观、准确的测量,为大学英语教学提供测评服务。
大学英语考试是一项大规模标准化考试,是一个“标准关联的常模参照测验”.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作为一项全国性的教学考试由“国家教育部高教司”主办,分为四级考试(CET-4) 和六级考试(CET-6),每年各举行两次,分别在同一天的上午和下午进行。从2005年1月起,成绩满分为710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教司委托“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给每位考生发成绩单。2013年12月考次起,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对四、六级考试的试卷结构和测试题型作局部调整。调整后,四级和六级的试卷结构和测试题型相同。为了适应新的形势下社会对大学生英语听力能力需求的变化,进一步提高听力测试的效度,与难度,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自2016年6月考试起将对四、六级考试的听力试题作局部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