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一招生对象小学入学年龄为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满6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含8月31日)。
二、招生范围:
茂华小区、华育楼、银安楼(西山道南)、云星楼、金色家园、盛景园、新华1号、冯大里、祥致家园、禾木花苑、山水佳苑、尚城雅居、站前铁路楼、南新道铁路楼、天龙楼。(站前铁路楼、南新道铁路楼、天龙楼与光明南里小学共片。)
三、片内部评定:
学生服务区片学校的认定,坚持学生户口所在地和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相同)户口所在地相统一,学生户口所在地与父母为房产所有人和房主的具体常住地相统一的“两统一”标准,片内生的评定一般分以下这些状况:
A适龄儿童户口、住宅合乎“两统一”规定。需提供:房本(或拆迁协议、买房合同及税票)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种材料)。
B适龄儿童户口、住宅达不到“两统一”标准的,因其父母户下合法房产和户口做为明确片内学校根据。需提供:房本(或拆迁协议、买房合同及税票)和户口本原件及打印,2种材料)。
C新购住房入迁新房的,虽己搬入,但因客观因素导致户口不能转移的,能够新居所明确片内院校。需提供:房本(或拆迁协议、买房合同及税票)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种材料)。
D学生祖父母(外祖父母)是房主、屋主,学生父母名下无产权住房(需提供房管部门开据的无房证明及学生父母身份证扫描件)学生与父亲(母)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在同一户口本上,学生户籍自出世未发生转移的,院校分配合乎“两统一”规定的学生后仍有空闲学位,可安排到片内学校就读,若学生父母有独立房产隐瞒不报,一经发现,将按择校生解决。需提供:房本(或拆迁协议、买房合同及税票)、父母和孩子所属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管部门开据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正本,4种材料。
E因原定居小区拆迁改造而在外租房定居或投亲靠友的,凭拆迁协议和临时居所居(村)委会居住证,由各校按照实际学位按划片方案安排入学。需提供:户口簿、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临时居所居(村)委会定居证明原件,3种材料。
F其他房产或户籍情况独特者:集体户口无固定住房的;学生父母无房产但在其家属家借宿,或租用别人房子居住的;在非住宅特性房子(如公建房、车库等)居住的;学生父母与其他人共有房产证的;虽已买房但户籍因主观因素未迁入的。需提供:房本、户口簿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G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校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合法有效的暂住证(孩子及其父母三人的暂住证);②户口簿。
之上各种状况因班额等因素不能接收的,由学校将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小学教育科,融洽安排到相对较近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