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
太原市小升初参考资料:2014年娄烦县第二中学(娄烦二中)招生信息汇总
2014年娄烦县第二中学(娄烦二中)招生简章
【招生范围】:
主要面向县城及周围乡村4公里范围内招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时间安排】:
8月24日,发放统一印制的入学通知书。
8月26日上午,全市初一新生持入学通知书或民办学校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参加入学衔接教育。
8月28日上午,全市初一新生统一均衡编班日。均衡编班的原则是:“统一办法,学校组织,严格纪律”。届时,各学校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干部、新闻媒体记者及家长代表参加进行监督。
【入学方式】:
1、凡是九年一贯制学校和符合对口直升条件的公办中小学校,由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确保其小学毕业生全部直接升入对口初中学校学习。对于部分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也可接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2、以各县(市、区)教育局为主体,按照所辖区域内公办初中学校招生规模和小学毕业生基本相当的原则,依据生源情况、学校布局、学校规模、交通条件等因素,在原有相对稳定学区范围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每所公办初中学校的学区范围。在此基础上,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结合具体实际,依据学生户籍、住址、学籍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等,统筹安排学生入学,确保每名小学毕业生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
3、严禁跨县(市、区)在公办初中学校之间择校。各县(市、区)教育局严禁以任何理由分配户籍和学籍不在本区的学生进行择校。
4、今年将继续坚持“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的原则,凡是已经自愿选择到民办初中学校就读,并被民办初中学校正式录取且与民办学校签订协议的小学毕业生,将不再安排公办初中学位。
5、对于未在户籍所在学区小学就读的学生,原则上需要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小升初分配,也可视具体情况,由实际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但学生不得择校。
6、随迁子女的入学凡具备“四证”(居住证或暂住证,出生证明、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或乡(镇)或学校证明,监护人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由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7、残疾学生的入学符合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小学毕业生分配到普通中学随班就读,或根据家长意愿,结合实际情况,安排转入特教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残疾儿童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