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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2-11-30 13:14来源:未知

失业金领到标准:

1、参加失业险,所属单位和本人已执行交费责任满1年。

2、非因自己意向中断就业,因自己控制不了的原因被迫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且有求职要求。

申报材料:

1、《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2、自己身份证件;

3、所属单位开具的停止或是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4、失业登记及求职证实;

5、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手续:

1、用人公司为失业人员出示停止或是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面告知其享有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力,并把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是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失业险组织备案。

2、失业人员自企业停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实送到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金。

3、失业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从确认后的次月起派发失业金,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失业险办理地址:

太原市小店区社会保险中心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兴盛西街27号

太原市迎泽区社会保险中心

地址:太原市五一东街99号

太原市杏花岭区社会保险中心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解放路1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