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遴选出色大学毕业生的条件有什么?
报考者须符合《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的资格条件,另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正确的政治信仰和政治态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志于从业党政工作,服从组织安排,甘于奉献,志愿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
(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四)学习成绩优良,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得到对应的学位(大学本科生毕业证及学位证书需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内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需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内获得)。
(五)大学本科生25岁以下(1995年1月之后出世),研究生28岁以下(1992年1月之后出世),博士生32岁以下(1988年1月之后出世)。具备应征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可相应放宽2岁。
(六)在校期间(研究生含本科阶段),获得过院(系)或以上表彰奖励或出任学生干部持续1年以上或具有应征入伍经历。
(七)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八)法律法规和实际报名岗位规定的其他要求。
遴选标准或职位要求的资质、经历、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除有明确规定外,均是2021年1月。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造假和道德品行问题,经考核考察政治素质不达标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要求不可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不可做为遴选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