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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中小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办理

更新时间:2022-12-16 13:44来源:未知

阳泉市中小学生转学、休学、复课办理手续

根据《阳泉市中小学就学管理办法》(阳教基字[2005]20号)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以县(区)为主的管理机制,其学生的转校、休学、复课由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普高由市教育局协助省教育厅开展学籍管理,普高学生除父母工作异地调动、军转干部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予转校。

一、跨县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家庭居所及与监护人户籍所在地转变或其它特殊情况需跨县区转学者,在每学年开学后15日内,根据下面程序办理转学手续:

1、监护人申请书,并填写《阳泉市中小学转学联系表》。

2、转走学校及所在县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审批盖章。

3、转到学校及所在县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加注建议并盖章。

4、转走县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转学证》。

5、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核查并盖章。

6、持《转学证》等有关材料到转到县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备案。

二、青少年休学(市直学校和县区普通高中学校)

青少年患病或其它特殊情况,没法坚持正常学习,需长期休学者,根据下面程序办理休学手续:

1、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提交申请,并提供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医疗单位开具的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

2、院校填好休学审核表,加注建议并盖章,汇报县(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

3、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集中到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核查备案。

三、中小学生复学(市直学校和县区普通高中学校)

休学到期需复学的学生,根据下面程序办理复学手续:

1、学生本人持休学证书、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医疗单位开具的健康证书或其它有效证实,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

2、院校填好复课审核表,加注建议并盖章,汇报县(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

3、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集中到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核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