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泰安市幼升小参考资料:2013年新泰市平阳小学招生信息
一、招生原则
1.公正、公平、公开;
2.相对就近,免试入学;
3.“户房居一致”优先。
二、招生对象
1.“户房居一致”的适龄儿童和少年:户籍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同一学区。
2.“户房分离”的适龄儿童和少年:有户有房,但户口与住房不在同一学区的,以房产为准确定学区。
3.“三代共居”的适龄儿童和少年: 适龄儿童和父母户口自适龄儿童出生日起就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且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无其它独立房产,可以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住房为准确定学区。
4.“有户无房” 的适龄儿童和少年:学龄儿童少年系学区内户口、父母无房产,但常住在本学区的。以调查核实的实际居住地为依据确定就读学校。
三、招生学区范围
青云路以北,杏山路以南,平阳河以东(含:新甫路以南,东周路以东,府前街以北,平阳河以西),滨湖路以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