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幼儿园入园:
苏州市爱尔法幼儿园招生信息汇总
2014年苏州市爱尔法幼儿园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
小班为3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中班为4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大班为5周岁(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
【招生办法】
幼儿园招生严格按照“相对就近”、“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进行,依次满足辖区内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严禁不足龄及不符合条件的幼儿入园。
1.具有苏州市区户籍的幼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出具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原件、体检健康证明(体检健康证明于开学初收取)、户口簿原件、家长身份证原件到幼儿园、托儿所登记、报名,填写苏州市幼儿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非苏州市区户籍的幼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出具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原件、体检健康证明(体检健康证明于开学初收取)、户口簿原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同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还应提供外来人口有效居住证原件、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就业证明原件或其他合法经营(营业执照)原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一年或一年以上证明到幼儿园、托儿所登记、报名,填写苏州市幼儿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根据《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全省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苏卫疾控〔2007〕12号)的精神:“儿童在入园、入学时,要查验预防接种证”,各幼儿园在招生时,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
【实施办法】
1.招生咨询。各区要认真做好家长来访接待工作,主动为幼儿家长提供服务与帮助。市区招生工作做到统一行动,统一要求,统一办法,统一时间。自5月15日起,各区公布接待地点、组织专人接待,公布与开通咨询热线电话。5月29日前苏州市教育局在新闻媒体和苏州教育网站,统一公布2014年在苏州市区招生的幼儿园一览表,同时各幼儿园统一开通咨询电话,组织专人接待。
2.招生报名。5月29日~31日(周四~周六)。各幼儿园组织适龄儿童报名,录取后发放幼儿入园通知书。
3.招生管理。各区要组织力量,对各级各类托幼机构逐一进行调查摸底。加强新建园所审批与学前儿童看护点备案的管理工作。要建立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对幼儿园实行动态监管。完善幼儿信息管理档案,实施幼儿学籍动态管理。凡没有登记注册或不具备举办幼儿园、托儿所基本条件的单位,一律不得擅自招生,坚决予以取缔。
各市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可由各市教育局参照本招生意见制定具体执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