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苏州市金阊区虎丘第一中心小学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东至蒲庵路以西-312国道-西塘河以西(京沪高速路至312国道),南至虎阜路-山塘河-虎丘路-虎丘西路,细致铁路线(虎丘西路-联洋街),北至联洋街-京沪高速路-西塘河路
包括:山塘街809—948号,西山庙桥3—15号,席场弄1—65号,郁家浜1—34号,虎丘山门内8—12号,虎西新村1—18幢,云岩小区1—6幢,外贸楼1—6幢,虎阜路(北),三花二村1—35号,花园弄,虎丘西路北,南头街(虎丘西路北),周家浜1—70,小木桥(虎丘西路北),戴家浜(虎丘西路北),草屋村(虎丘西路北)。娄上,严家浜,宋家坟,新益村,和泰花园
2014年虎丘中心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苏州市教育局《二○一四年苏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特对2014年我校一年级招生对象、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公示如下:
(一)入学对象
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
1.凡200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市常住户籍或在苏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
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内有稳定居住地、稳定工作和稳定收入一年以上(凭居住证和工作证明为依据)的非本市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儿童。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或合法固定住所不在市区,经批准同意在苏州市区入学的其他适龄儿童。
(二)报名时间
苏州市区小学入学报名时间统一为:2014年6月7日(周六)至9日(周一)。
(三)报名办法
1.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本和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房产证或房卡)、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区小学报名。
2.非本市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到暂住地所在施教区小学报名。非本市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小学所需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原户籍地户口本、身份证。
(2)本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满1年或1年以上的有效居住证件。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苏居(租)住证明,包括房产证(房卡)、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材料。
(4)父母务工证明或其他合法经营(营业执照)的相关工作证明。务工证明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1年或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从事家政服务、自谋职业等不适用保险暂行办法的其他人员,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需提供工作单位和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开具的从事1年或1年以上的就业证明。
(5)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的有关证明。
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为:独生子女应出示户籍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乡级计生部门独生子女证明;非独生子女应出示户籍地县级计生部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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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苏州市金阊区虎丘第一中心小学施教区
东至:十字洋河东(312国道——清塘立交桥与平江区交界处) 南至:北环西路(清塘立交桥——新庄立交)(含观景二村) 西至:新庄立交以北——虎丘西路西——往北至312国道 北至:312国道南。
2013年苏州市金阊区虎丘第一中心小学招生简章
一、入学对象
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
凡200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及在苏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
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
二、报名时间
2013年6月8日(周六)至10日(周一)。
三、报名办法
1、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户口本和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房产证或房卡)、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区小学报名。(请带好小孩和相关材料及复印件A4纸。)
2、非本市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供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到暂住地所在施教区小学报名。非本市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小学所需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原户籍地户口本、身份证。
(2)本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件,包括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苏居(租)住证明,包括房产证(房卡)、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材料。
(4)父母务工证明或其他合法经营(营业执照)的相关工作证明。务工证明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1年或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从事家政服务、自谋职业等不适用保险暂行办法的其他人员,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需提供工作单位或者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开具的从事1年或1年以上的就业证明。
(5)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