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苏州市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中心小学招生信息
招生地段:香山街道所辖各社区、村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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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中心小学招生简章
根据《2014 年苏州市吴中区小学校入学工作意见》(苏教普〔2014〕4 5号)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现将《二○一四年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中心小学入学工作意见》公示如下
一、施教区范围
香山街道所辖各社区、村居委会。
二、招生计划:
根据苏州市教育现代化小学办学标准和本校办学规模,2014年度拟计划招一年级新生160名。
三、入学实施办法
(一)入学对象
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
1.凡 2008 年 8 月 31 日(含 8 月 31 日)前出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吴中区香山街道常住户籍或在吴中区香山街道有合法固定住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的适龄儿童。
学校不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香山街道辖区内有稳定居住地、稳定工作和稳定收入一年以上(凭居住证和工作证明、社保交纳为依据)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非吴中区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儿童。
(二)报名时间
小学入学报名时间为:2014年6月7日(周六)至 9 日(周一)。
(三)报名办法
1.具有香山街道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本和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房产证)、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原件、复印件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区小学报名。
2.非香山街道辖区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暂住地所在施教区小学提出申请。非吴中区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小学所需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原户籍地户口本、身份证。
(2)香山街道辖区户籍公安部门办理的满 1 年或 1 年以上的有效居住证件。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吴中区居(租)住证明,包括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住房租赁合同等原件材料。
(4)父母在香山街道辖区的务工证明或其他合法经营(营业执照)的相关工作证明。务工证明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 1 年或 1 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从事家政服务、自谋职业等不适用保险暂行办法的其他人员,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需提供工作单位和香山街道开具的从事 1 年或 1年以上的就业证明。
(5)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的有关证明。
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为:独生子女应出示户籍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乡级计生部门独生子女证明;非独生子女应出示户籍地县级计生部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吴中区教育局招生咨询服务热线电话:65648441、67681801。
吴中区教育局招生咨询服务窗口地址:吴中区商务中心 B 栋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26 号窗口。
香山街道招生咨询服务热线电话: 66510180
度假区中心小学招生咨询服务热线电话:66211474 66511792-804
招生咨询服务窗口地址:度假区中心小学校长调研室、教导处,度假区北塘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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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苏州市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中心小学招生简章
一、施教区范围
香山街道所辖各社区、村居委会。
二、招生计划:
根据苏州市教育现代化小学办学标准和本校办学规模,2013年度拟计划招一年级新生160名。
三、入学对象
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
1.凡200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具有本区常住户籍或在本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
不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辖区内有稳定居住、稳定工作和稳定收入一年以上(凭居住证和工作证明、社保记录为依据)的非本区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儿童。
3.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户口或合法固定住所不在本区,经批准同意在本区入学的其他适龄儿童。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6月8日~10日(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12:30~16:00)。地点:度假区中心小学
五、报名办法
1.具有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户口本和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房产证或房卡)、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度假区中心小学报名。
2.非本区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儿童,根据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来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苏教〔2007〕2号)文件要求,外来人口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应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要求在本校就读的,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需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于6月9日到暂住地所在度假区中心小学申请报名,对符合条件的由度假区中心小学办理入学手续。
所需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原户籍地户口本、身份证。
(2)本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件,包括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居(租)住证明,包括房产证(房卡)、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材料。
(4)父母在香山街道区域务工证明或其他合法经营(营业执照)的相关工作证明。务工证明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香山街道区域有1年或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社会保险项目以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从事家政服务、自谋职业等不适用保险暂行办法的其他人员,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需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1年或1年以上的就业证明。
(5)婴儿出生证(独生子女优先)、预防接种证。
六、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新生一律于8月15日到度假区中心小学领取《小学新生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吴中区教育局招生咨询服务热线电话:65648441、67681801。
吴中区教育局招生咨询服务窗口地址:吴中区商务中心B栋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香山街道招生咨询服务热线电话: 66510180、66517890
招生咨询服务窗口地址:度假区北塘路8号
度假区中心小学招生咨询服务热线电话:66211474、66511792-804
联系人:钱老师、谢老师、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