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苏州市工业园区金鸡湖学校小学部招生信息
2014年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学校小学部招生简章
一、入学对象
入学年龄:2007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出生的学区内适龄儿童。
二、学区范围
星港街以东、中新大道西(原金鸡湖路)——中塘河以南、星湖街以西、独墅湖大道以北区域。包括半岛华府、金鸡湖花园、金水湾、怡和花园、名湖花园、双湖湾、高尔夫花园、大湖城邦、和乔丽晶、水云居、御湖熙岸华府、御湖熙岸官邸、水乡邻里花园、水墨江南、荣域花园等以及在此范围内其它开发并交房的住宅楼盘。
三、入学程序
第一阶段(登记):
从5月15日起开始,周一至周五(8:30-11:00 13:30—16:30),由学校招生办公室专人负责接受电话咨询。同时为了校园安全管理,也为了方便家长,学校将安排网上登记与现场登记两个步骤进行:
1. 网上信息登记:5月18日~6月5日登陆金鸡湖学校网站点击( 2014 年园区适龄儿童入学信息采集系统 ),填写新生基础信息。
2. 现场报名登记:核对网上登记的新生基础信息。
时间: 6 月 7 日 ~ 6 月 9 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温情提示:
为避免家长排队等候的时间过长,建议家长现场验证报名参考如下安排:
6 月 7 号:高尔夫花园、城邦花园、荣域花园
6 月 8 号:学区范围内其他楼盘
现场报名登记时新生家长应提供以下材料:
(1)通过审核的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电子表纸质稿。(网上已采集信息的由家长自行打印,现场补填登记的无需提供)
(2) 家庭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复印要求: 首页 、 户主页 、 父亲页 、 母亲页 、 学生页 复印在一到两张A4纸上);
(3) 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复印要求: 户主页 及 “附记” 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婴儿出生证原件;
(5)预防接种证原件;
(6)学生近期1吋证件照片一张(贴在打印出来的网上登记表上);
(7)计划生育证明材料(独生子女证或非独生子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如,准生证);
(8)幼儿园大班上学期的报告书
现场登记时, 只需一位家长 带好以上材料进入接待室。
第二阶段(核实):
学校将对报名登记新生情况进一步了解核实(查验材料、家访等)。
第三阶段(发放入学通知书):
学校对符合入学要求的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届时电话通知家长到校领取)。
四、免费教育规定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实施免费义务教育规定,积极落实免费政策,做好免费教科书发放工作(详见入学政策公示)。
五、其他信息
现场报名登记: 学校乐行楼一楼多功能教室2新生入学调研登记处
入学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 18015598990;联系人:陈老师
园区教育局招生热线:62893890(李校长)
66680197(琚校长、吴校长)
开通时间:8:30—11:30 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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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苏州市工业园区金鸡湖学校小学部施教区
星港街以东、中新大道西(原金鸡湖路)——中塘河以南、星湖街以西、黄天荡——独墅湖大道以北区域。包括半岛华府、金鸡湖花园、金水湾、怡和花园、名湖花园、双湖湾、高尔夫花园、大湖城邦、和乔丽晶、水云居、御湖熙岸华府、御湖熙岸官邸、水乡邻里花园、水墨江南、荣域花园等以及在此范围内其它开发并交房的住宅楼盘。
2013年苏州市工业园区金鸡湖学校小学部招生简章
一、入学对象
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
凡200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及在苏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
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
二、报名时间
2013年6月8日(周六)至10日(周一)。
三、报名办法
1、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户口本和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房产证或房卡)、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区小学报名。(请带好小孩和相关材料及复印件A4纸。)
2、非本市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供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到暂住地所在施教区小学报名。非本市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小学所需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原户籍地户口本、身份证。
(2)本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件,包括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苏居(租)住证明,包括房产证(房卡)、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材料。
(4)父母务工证明或其他合法经营(营业执照)的相关工作证明。务工证明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1年或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从事家政服务、自谋职业等不适用保险暂行办法的其他人员,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需提供工作单位或者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开具的从事1年或1年以上的就业证明。
(5)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