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
深圳市沧浪培智学校招生信息
2014年苏州市沧浪区培智学校招生简章
招生范围:原沧浪区
根据苏州市教育局《二○一四年苏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特对2014年我校新生招生对象、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公示如下:
(一)入学对象
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
1.学龄儿童:200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原沧浪区有常住户籍或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
2.学龄前儿童:2008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出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姑苏区有常住户籍或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学龄前儿童。
3.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辖区内有稳定居住地、稳定工作和稳定收入一年以上(凭居住证和工作证明为依据)的非原沧浪区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儿童。
(二)报名时间
6月7日——6月9日
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三)报名办法
(一)具有原沧浪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须持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户口本、合法固定住所的房产证(房卡)、儿童智商检测单(近半年内)及残疾证、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
(二)非原沧浪区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须持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原户籍地户口本、身份证。
2.本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满1年或1年以上的有效居住证件。(在原沧浪区居住)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原沧浪区居(租)住证明,包括房产证(房卡)、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材料;
4.父母务工证明或其他合法经营(营业执照)的相关工作证明。务工证明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1年或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从事家政服务等不适用保险暂行办法的其他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和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开具的从事1年或1年以上的就业证明。
5.儿童智商检测单(近半年内)及残疾证;
6.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原件)、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的有关证明。
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为:独生子女应出示户籍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乡级计生部门独生子女证明;非独生子女应出示户籍地县级计生部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说明:报名所需材料除预防接种卡只需提供原件外,其它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
========================================================
2013年苏州市沧浪培智学校施教区
范围:原沧浪区
2013苏州市沧浪培智学校招生简章
一、报名时间:
6月8日——10日。
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二、入学对象:
1.学龄儿童:200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具有原沧浪区常住户口或父母在原沧浪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包括产权房、房卡房)的适龄智障儿童。
2.学龄前儿童:2007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原沧浪区常住户口或父母在原沧浪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包括产权房、房卡房)的学龄前儿童。
3.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原沧浪区内有“稳定居住、稳定工作和稳定收入”满1年或1年以上的非本区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儿童。
三、报名办法:
(一)具有原沧浪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须持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户口本、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房产证或房卡)、儿童智商检测单(近半年内)及残疾证、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
(二)非原沧浪区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须持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原户籍地户口本;
2.本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件(在原沧浪区居住),包括居住证或暂住证,居住证或暂住证应满1年或1年以上;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原沧浪区居(租)住证明,包括房产证(房卡)、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材料;
4.父母务工证明或其他合法经营(营业执照)的相关工作证明。务工证明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1年或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从事家政服务、自谋职业等不适用保险暂行办法的其他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或者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开具的从事1年或1年以上的就业证明。
5.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
6.儿童智商检测单(近半年内)及残疾证。
说明:报名所需材料除预防接种卡只需提供原件外,其他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