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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苏苑实验小学

浏览次数:9907次
  • 学校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298号
  • 学校电话:0512-65251492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简介: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公办市重点小学,苏苑实小创办于1989年。2008年9月1日,投资近9000万元、化...
  • 教学规模:5分
  • 周边环境:5分
  • 收费合理:3分
  • 教学设备:4分
  • 教学质量:3分
  • 师资力量:3分
  • 校园环境:3分
  • 社会影响:5分
  • 校园食堂:2分

学校介绍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公办市重点小学,苏苑实小创办于1989年。2008年9月1日,投资近9000万元、化时约240天易地新建的苏苑实验小学如期竣工,并正式交付使用。学校现有占地面积35亩余(不含地下车库10亩)、建筑面积27000㎡。统计至2012年9月3日,学校在编在职教工140人、开设50个教学班、在籍学生2488人。,办学20多年间,学校步步蕴育“人文关怀、管理规范”治校风格,级级把持“课题研究、孜孜以求”专业主轴,环环创设“文化立校、…

招生简章

苏州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苏州市吴中区苏苑实验小学招生信息
  2014 年苏苑实验小学招生简章

  一、本校施教区范围

  团结桥以南、运河以北、东吴北路以东、迎春路以西,属吴中区行政管辖区域。

  二、“地段生”报名登记

  1.登记时间:2014 年 6 月 7~9 日(周六、周日全天、周一上午)

  上午 8:30~11:00;下午 1:30~4:00

  (涉及高考日,宝带东路封路。请从月浜街西侧门进校)

  2.登记地点:本校科学实验室 1、2。

  3、报名:“地段生”按规定时间到校填表、验证、报名(不需带孩子到校)。

  三、“地段生”认定

  1.学生的常住户口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学生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本施教区的依据。

  2.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应与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本施教区的依据。

  3.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以相对稳定,具备长期生活条件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4.除学生父母(夫妻)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之外,其他形式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不作为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的依据。

  四、入学咨询服务热线电话

  0512-65251747(开通时间:工作日 9:00~16:00)

  联系人:柳老师、陆老师、柯老师

  五、入学条件预审时间

  为进一步做好 2014 年新生入学工作,切实为本施教区居民提供便利、到位的服务。在吴中城区管委会和吴中区教育局的关心和支持下,本校今年将作为试点,联合本施教区内的各社区开展适龄儿童入学情况摸查工作。请家长持相关证件,根据时间安排至各社区进行资料预审。

  具体安排如下:

  6 月 4 日:月浜社区 嘉宝社区 澹台湖社区

  6 月 5 日:苑南社区 苑北社区 南区社区

  (上午 9:00~11:00,下午 1: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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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苏州市吴中区苏苑实验小学施教区

  团结桥以南、运河以北、东吴北路以东、迎春路以西,属吴中区行政管辖区域内

  2013年苏州市吴中区苏苑实验小学招生简章

  一、招生原则

  小学教育属于九年制义务教育,坚持“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日期:

  6月8、9、10日(上午8:00-11:00;下午1:00-4:00)。过期不候。

  四、招生办法:

  敬请家长带上户口本、房产证、幼儿出生证、幼儿接种卡、幼儿园上学期成绩报告单到校验证、填表、报名。

  五、注意事项:

  户口簿、房产证、幼儿出生证、幼儿接种卡除带原件外还必须提供复印件。

  六、非本施教区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儿童登记时间和办法:

  1.非本施教区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应回原籍接受义务教育。

  2.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根据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稳定住所、稳定工作、稳定收入”的原则,持下列证件(需同时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到学校咨询,申请就读,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再作安排:

  ⑴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原户籍地户口本。

  ⑵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⑶ 本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件,包括居住证、临时居住证和暂住证(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校施教区范围居住1年或1年以上)。

  ⑷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校施教区范围内的居住证明,包括房产证、购房合同(含房款付讫凭证)、住房租赁合同。

  ⑸ 父母务工证明或其他合法经营(营业执照)的相关工作证明(父母在木渎镇工作的优先)。务工证明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1年或者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社会保险项目以人事部门公布的为准。营业执照需一年以上,并提供纳税证明。从事家政服务人员需要镇政府开具从事1年或者1年以上的就业证明。

  ⑹ 婴儿出生证。

  ⑺ 预防接种证。

  ⑻ 计划生育证明(独生子女优先)。

  ⑼ 幼儿园大班(上学期)汇报单。

收费介绍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免费义务教育政策。1.免费对象包括:所有公办学校和经教育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的在校学生。2.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免费项目包括:学费、杂费(含电教费90元/学期·生)、信息技术费(20元/学期·生)、讲义费(8元/学期·生)和作业本费(小学一、二年级11元/学期·生;3~6年级14元/学期·生)。3.公办小学服务性收费项目为:社会实践活动费(100元/学期·生)、代办校服费(3年一次)。4.免费教科书的规定:免费发放教科书对象:①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所有学生;②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含批准的外来工子弟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范围:①国家、地方课程规定的教科书;②部分学科随教科书出版的补充习题册;③英语磁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