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苏州市工业园区星港学校小学部招生信息
2014年星港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凡200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学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年满6周岁)。
二、招生范围
星港学校小学部本部、东港、苏安三校区按原地段就近入学。
本 部:都市花园43-84幢、韶山花园、绿城花园、华庭苑、贵都花园、东港二村
东港校区:东港新村(含一斗山路)、三星苑、娄门路130、144、166号、东环路221-223号
苏安校区:苏安新村、新苏苑
三、招生程序
第一阶段(登记):
从5月15日起开始,周一至周五8:30-11:00,13:00-16:30,由学校招生办公室专人负责接受电话咨询。同时为了校园安全管理,也为了方便家长,学校将安排网上登记与现场登记两个步骤进行:
①网上信息登记:
5月18日~6月5日登陆 http://zs.sipedu.org(2014年园区适龄儿童入学信息采集系统),填写新生基础信息。
②现场报名登记:
网上登记的请自行打印新生基础信息表核对新生基础信息;未进行网上登记的现场补填新生基础信息并核对。时间:6月7日~6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新生家长应提供以下材料:
(1)家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要求:首页、第一监护人页、第二监护人页、学生页共4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要求:户主页及“附记”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要求:一张A4纸上);
(4)预防接种证;
(5)幼儿园大班上学期的报告书;
(6)学生近期1吋证件照片一张。
现场登记时,只需一位家长带好孩子和相关证件以及复印件进入接待室。
第二阶段(核实):
学校将对报名登记新生情况进一步了解核实(查验材料、家访等)。
第三阶段(发放入学通知书):
学校对符合入学要求的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届时电话通知家长到校领取)。
(四)免费教育的相关规定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实施免费义务教育规定,积极落实免费政策,做好免费教科书发放工作(详见入学政策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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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教区范围:
都市花园43—84幢、韶山花园以及星明街以西、现代大道以南、东环路以东、苏州大道西(原中新路)以北区域和东环路以东、新苏路以南、苏嘉杭高速公路以西、现代大道以北区域,包括东港二村、绿城花园、华庭苑、贵都花园、三星苑、苏安新村、东港新村(含一斗山路)、新苏苑、东环路221—223号、娄门路等。
2013年苏州市工业园区星港学校小学部招生简章
一、入学对象
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
凡200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及在苏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
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
二、报名时间
2013年6月8日(周六)至10日(周一)。
三、报名办法
1、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户口本和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房产证或房卡)、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区小学报名。(请带好小孩和相关材料及复印件A4纸。)
2、非本市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供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到暂住地所在施教区小学报名。非本市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小学所需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原户籍地户口本、身份证。
(2)本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件,包括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苏居(租)住证明,包括房产证(房卡)、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材料。
(4)父母务工证明或其他合法经营(营业执照)的相关工作证明。务工证明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1年或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从事家政服务、自谋职业等不适用保险暂行办法的其他人员,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需提供工作单位或者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开具的从事1年或1年以上的就业证明。
(5)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