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首页
苏州幼儿园
苏州小学
苏州中学
苏州职业中学
苏州大学
苏州培训机构
苏州教育局
苏州教育资讯

苏州市沧浪区实验小学

浏览次数:7797次
  • 学校地址:苏州市十梓街221号 
  • 学校电话:0512-65155005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简介:江苏省苏州市沧浪区公办省重点小学,苏州市沧浪区实验小学系由苏州市天赐庄小学和苏州市...
  • 教学规模:5分
  • 周边环境:4分
  • 收费合理:5分
  • 教学设备:4分
  • 教学质量:4分
  • 师资力量:5分
  • 校园环境:3分
  • 社会影响:3分
  • 校园食堂:1分

学校介绍

江苏省苏州市沧浪区公办省重点小学,苏州市沧浪区实验小学系由苏州市天赐庄小学和苏州市振华小学于1958年2月合并而成。学校前身之一天赐庄小学系1902年由美国基督教监理公会创办的景海女塾(后改名为景海女子师范学校)附设的小学部。学校的另一前身振华小学是1906年由爱国人士王谢长达、王季玉母女创办、主持的振华女子中学的附属小学。王氏母女创办学校,旨在培养有用人才,振兴中华。,沧浪区实验小学该校现有学生2463人,51个教学班,教师155人。学校…

招生简章

2014苏州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苏州市沧浪区实验小学招生信息
  施教范围:

  十梓街以南(现十梓街新编单号1~221号),凤凰街、带城桥路以东,竹辉路以北,相王路以西(不含相王路、相王弄)

  包括:善家巷,东小桥弄,东小桥下塘,迎风桥弄,迎风桥下塘,盛家带,望星桥南堍,忠信桥,螺丝浜,孔府司巷。

  南石皮弄,网狮巷,大树头,阔家头巷,华家场,十全街202~548号,百步街。

  =====================================================================

  2014苏州市沧浪区实验小学招生简章

  根据苏州市教育局《二○一四年苏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特对2014年我校一年级招生对象、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公示如下:

  (一)入学对象

  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

  1.凡200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及在苏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

  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

  (二)报名时间

  2014年6月7日(周六)至9日(周一)。上午8:00--11:00;下午1:00—4:00。

  (三)报名办法

  具有本市户籍和合法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带好,持户口本和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房产证或房卡)、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父母身份证(以上材料均要准备原件和复印件A4纸)到学校报名。

  =====================================================================

  2013苏州市沧浪区实验小学招生简章

  一、入学对象

  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

  凡200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及在苏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

  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

  二、报名时间

  2013年6月8日(周六)至10日(周一)。

  三、报名办法

  1、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户口本和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房产证或房卡)、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区小学报名。(请带好小孩和相关材料及复印件A4纸。)

  2、非本市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供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到暂住地所在施教区小学报名。非本市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小学所需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原户籍地户口本、身份证。

  (2)本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件,包括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苏居(租)住证明,包括房产证(房卡)、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材料。

  (4)父母务工证明或其他合法经营(营业执照)的相关工作证明。务工证明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1年或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从事家政服务、自谋职业等不适用保险暂行办法的其他人员,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需提供工作单位或者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开具的从事1年或1年以上的就业证明。

  (5)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

收费介绍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免费义务教育政策。1.免费对象包括:所有公办学校和经教育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的在校学生。2.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免费项目包括:学费、杂费(含电教费90元/学期·生)、信息技术费(20元/学期·生)、讲义费(8元/学期·生)和作业本费(小学一、二年级11元/学期·生;3~6年级14元/学期·生)。3.公办小学服务性收费项目为:社会实践活动费(100元/学期·生)、代办校服费(3年一次)。4.免费教科书的规定:免费发放教科书对象:①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所有学生;②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含批准的外来工子弟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范围:①国家、地方课程规定的教科书;②部分学科随教科书出版的补充习题册;③英语磁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