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
[明代] 杜大成
[明]十六—十七世纪初,字允修,号三山狂生,一作山狂生。江苏南京人。嗜声诗,工音律,善画禽虫花木,嫣秀生动。传世作品有《花卉草虫图册》,纸本,墨笔,现藏辽宁省博物馆。隆庆四年(1570)作《秋花草虫图》卷录于《中国书画家印鉴款识》。从艺活动约在嘉靖、万历间。按明画录另有杜山狂,吴(今江苏苏州)人。善草虫,疑为一人。附识俟考。《无声诗史》、《明画录》、《列朝诗集小传》。
[明代] 赵辅
(?—1486)凤阳人,字良佐。袭职为济宁卫指挥使。景帝嗣位,以荐充左参将,守怀来。成化初以都督同知从韩雍镇压两广瑶壮民起事,破大藤峡,还封武靖伯。旋以虚报战功被劾,帝不问。复总兵辽东有功,进侯爵。八年,拜将军,领兵大举搜河套,至榆林不进又被劾。辅好结权幸,虽屡遭论劾,卒无患。
[明代] 王逢年
明苏州府昆山人,字舜华,初名治,字明佐,号玄阳山人。诸生。负才傲世,应试作文,多用古文奇字,被黜。入京师谒父执,代拟书札,以有所改窜,不辞而去。淮阴鲁道徒步追之逆旅,资之以归,辑其诗为《海岱集》,王世贞作序,盛相推挹。而逢年每指摘王诗,谓为俗调。世贞怒而排之,则更自负。年八十,无病而逝。有《天禄阁外典》。
[明代] 汤胤勣
汤胤勣,字公让,明开国重臣汤和曾孙,为诸生,工诗,负才使气。巡抚尚书周忱使作启事,即席具数万言。忱荐之朝。少保于谦召询古今将略及兵事,胤勣应对如响。累授锦衣千户。偕中书舍人赵荣通问英宗于沙漠,脱脱不花问中朝事,慷慨酬答不少屈。
[明代] 赵俶
元明间浙江山阴人,字本初。元至正进士。明洪武六年征授国子博士,请颁行正定《十三经》,屏《战国策》及阴阳签卜诸书,勿列学宫。寻择诸生颖拔者三十五人,命俶专领之,教以古文。九年,以翰林待制致仕。卒年八十。
[明代] 马文炜
山东安丘人,字仲韬,号定宇。嘉靖四十一年进士。知确山县,有政绩,入为御史。以事忤权贵,罢为按察副使,治兵荆南。帝遣宦官为张居正治第,豪仆横行,文炜缚治之。后迁佥都御史巡抚江西,卒官。有《安丘县志》。
[明代] 沈泓
明末清初松江府华亭人,字临秋。崇祯十六年进士。官刑部主事。遭国变,自缢未遂。从惟岑禅师削发为僧,更名宏忍,号无寐,住会稽东山国庆寺。后归寓城南之梅溪,坐卧一庵卒。有《易宪》、《东山遗草》、《怀谢轩诗文集》。
[明代] 焦源溥
(?—1643)明陕西三原人,字涵一。焦源清从弟。万历四十一年进士。历知沙河、浚县,考最,擢御史。天启初,抗疏极言“移宫”事。崇祯中,官右佥都御史巡抚大同。以言边事,当道不应,遂自劾归。李自成克关中,被执死。有《逆旅集》。
[明代] 刘三吾
刘三吾(1313-1400),初名昆,后改如步,以字行,自号坦坦翁。湖南茶陵人。仕元为广西静江路副提举。入明后,于洪武十八年(1385)以茹瑺荐授左赞善,累迁翰林学士。刊定三科取士法,为御制《大诰》、《洪范注》作序。三十年主考会试,以会试多中南人,坐罪戍边。建文初召还。不久即卒。
[明代] 郑琰
福建闽县人,字翰卿。任侠遨游闽中。工诗,词馆诸公争延致之,高文典册,多出其手。后至南京,徽州富人吴生以上宾礼遇之,每醉常骂主人为“钱虏”。吴与其兄构讼,疑琰泄其阴事,文致捕置京兆狱,瘐死狱中。有《二陬诗稿》。
[明代] 徐中行
(1517—1578)明浙江长兴人,字子舆,号龙湾,因读书天目山下,称天目山人。嘉靖二十九年进士。授刑部主事,官至江西左布政使。与李攀龙、王世贞等称后七子。性好客,卒于官,人多哀之。有《青萝集》、《天目山人集》。
[明代] 冼桂奇
冼桂奇,字奕倩,号少汾,一号秋白。南海人。明世宗嘉靖十四年(一五三五)成进士。授工部主事,以忤权贵,改南京刑部。不久告归,奉母隐居罗浮山,日与名士游息歌咏。有《广居稿》、《鹤园稿》。清温汝能《粤东诗海》卷二三、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二七九有传。
[明代] 黄福
黄福(1362年—1440年),字如锡,号后乐,中书省益都路潍州昌邑县(今山东省昌邑县)人,明朝名臣。洪武十七年(1384年),黄福登进士第,明成祖时任工部尚书。安南属明时期,黄福任首位交趾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兼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在安南十九年,威惠兼行。他离任时,百姓号泣送别。晚年官至少保兼南京守备参赞机务。正统五年(1440年),黄福逝世,年七十八。明宪宗时追赠太保,谥号“忠宣”。有《黄忠宣集》、《奉使安南水程日记》等传世。
[明代] 夏允彝
(?—1645)明松江府华亭人,字彝仲。好古博学,工诗文。与陈子龙等结几社,与复社相应和。崇祯十年,与陈子龙同第进士。授长乐知县,善决疑狱。南明弘光时官吏部考功司主事,未就职。南都亡后,入总兵吴志葵军抚清,无成。闻侯峒曾死,为经纪其丧。事毕,自沉松塘死。
[明代] 梁可澜
梁可澜,字元叔。顺德人。博学工诗,隐居罗浮。慕葛洪修炼故事,自号三十二峰太狂长啸仙。署邑令连继芳高其人,访诸山中,酬和竟日。著有《狂仙遗草》、《修真要语》。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三二九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