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狱诗 其二十一
议狱诗 其二十一朗读明条在议故,茂典亦原亲。法行自近始,安得庇兹人。
居方陪华屋,出乃列朱轮。朝等磐石固,暮为屠戮身。
鸿恩本浩荡,触德甘主臣。
明条在议故,茂典亦原亲。法行自近始,安得庇兹人。 居方陪华屋,出乃列朱轮。朝等磐石固,暮为屠戮身。 鸿恩本浩荡,触德甘主臣。
(1497—1582)明苏州长洲人,字子循,号百泉。皇甫录第三子。嘉靖八年进士,授工部主事,官至云南佥事,以计典论黜。好声色狎游。工诗,尤精书法。有《百泉子绪论》、《解颐新语》、《皇甫司勋集》。
明条在议故,茂典亦原亲。法行自近始,安得庇兹人。
居方陪华屋,出乃列朱轮。朝等磐石固,暮为屠戮身。
鸿恩本浩荡,触德甘主臣。
明条在议故,茂典亦原亲。法行自近始,安得庇兹人。 居方陪华屋,出乃列朱轮。朝等磐石固,暮为屠戮身。 鸿恩本浩荡,触德甘主臣。
(1497—1582)明苏州长洲人,字子循,号百泉。皇甫录第三子。嘉靖八年进士,授工部主事,官至云南佥事,以计典论黜。好声色狎游。工诗,尤精书法。有《百泉子绪论》、《解颐新语》、《皇甫司勋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