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
深圳市宝安区弘雅小学招生简章:2014年深圳市宝安区弘雅小学招生信息汇总
2014年深圳市宝安区弘雅小学招生简章
【招生范围】:
107国道以东,上川路以北,前进路以西,新安五路以南区域(34区)。
2014年深圳市宝安区小学一年级招生信息
【招生对象】:
我市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0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1.深圳市户籍儿童;2.符合市政府“1+5”文件规定,父母在深圳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证明材料】:
1.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2)住房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房产份额须≥51%)或房屋租赁凭证或其他类住房(祖屋、安居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第3、6类学生需要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本年度出具的父母和其他法定监护人均没有本市商品房的证明(以下简称“无房证明”)。
2.非深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
(2)住房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购房房产证(房产份额须≥51%)或房屋租赁凭证或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3)就业或社保证明: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或本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副本(社保和营业执照二选一);
(4)计生证明: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如母亲是深圳户籍,提供母亲户籍地所在街道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5)就学联系函:适龄儿童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就学联系函》。
3.台、港、澳及外籍儿童
(1)台湾籍儿童:①区台办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和区教育局批准同意入学的《台湾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表》;②申请学生及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③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的有效住房证明。
(2)港澳及外国籍儿童:按深圳市有关政策执行,自行到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报名安排】:
1.家长提前准备材料。家长对照要求准备各项证明材料。
2.家长网上报名(小一:3月30日至4月15日;初一:4月20日至5月5日)。家长对照公办学校报名范围和学位类型,根据自己的住址,选择对应的学校,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资料。步骤:登录网址:http://bajjk.baoan.edu.cn/)——在左下角“家长服务通道”下面点击“小一/初一报名”——阅读填写说明后按照要求逐项填写资料——点击“保存”后打印报名表即可。
3.学校初审(小一:4月16-21日;初一:5月6-9日)。家长携带网上报名时打印的报名表及各项证明的原件到申请学校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学校出具回执。
4.部门审核(小一:4月22日至5月28日;初一:5月10日至6月16日)。公安、社保、计生、房产、租赁、住宅、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对就读资格和积分进行审核。
5.家长核对(小一:5月29日至6月4日;初一:6月17-23日)。家长登录报名系统核对孩子的资格和积分审核结果,对结果有异议的,小一在6月4日下午5时前、初一在6月23日下午5时前向申请学校提交复核申请表(可在招生网站下载)和相关证明。
6.部门复核(小一:6月4-13日;初一:6月24日-7月3日)。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复核的学生资格或积分进行复核。
7.家长查询录取结果(小一:6月20日;初一:7月8日)。家长登陆报名系统或到申请学校查询录取结果。
8.新生报到注册(小一:6月25日前;初一:7月13日前)。在规定日期前,录取的新生到申请学校报到注册,具体时间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决定。逾期不注册的,视作自动放弃学位。非深户籍学生报到时需提交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
招生条件:
1.年满6周岁,有学习能力。
2.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提交户口本、儿童出生证、父母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住房材料证明。
3.暂住户籍儿童必须是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暂住人口资料。
招生办法:招生地段内适龄儿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学位申请,其资料齐全真实,学校将会接受学位申请并尽力保证安排,如果超出学位计划难以安排的,将由辖区学校向局教育科申请,即时调剂安排到附近其他学校。
本地招生:学校招生范围:宝安34区
外面招生:非深圳户籍学生招生工作按深圳市人口管理“1+5”文件执行
报名流程:一、网上报名,填写相关资料;二、学校审核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三、到校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