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
深圳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2014年深圳外国语学校东海附属小学招生信息
2014年深圳外国语学校东海附属小学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东海花园一期、二期业主子女,年满六周岁(200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健康活泼,具有一定的独立生活能力与学习能力。
二、报名及面试时间:
报名:2014年5月10日(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面试:2014年5月11日(周日)
三、报名地点:
深圳外国语学校东海附属小学一(3)班教室、一(4)班教室
四、报名条件:
(一)购房年限须在两年以上(含两年),房产证截止日期为2012年8月31日。
(二)自2013年9月起,凡在用学位房在毕业前不得再次申请学位。
五、报名材料准备:(注:学校查原件,留A4复印件。)
(一)登陆学校网址,下载并打印一年级新生报名表,规范填写并贴好照片。
(二)儿童免冠正面一寸照片2张。
(三)房产证明材料:父或母的购房房产证原件。(注:若房产证因办理按揭,无法提供原件,请提供由银行盖章证明的房产证复印件,银行须注明盖章日期。)
(四)其它材料:
(1)深圳户籍的儿童
1、父母及儿童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
a、申请就学儿童的深圳市户口簿和二代身份证;
b、父或母一方提供以下身份证件之一:
①深圳市户口簿和二代身份证;②驻深国家军警官证;③台湾户籍誊本原件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④深圳市居住证;⑤港澳回乡证;⑥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和外国护照;
c、儿童出生证
(2)台湾籍的儿童
1、父母及儿童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
a、申请就学儿童的户籍誊本原件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b、父或母一方提供以下身份证件之一:①深圳市户口簿和身份证;②台湾户籍誊本原件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③深圳市居住证;④港澳回乡证;⑤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和外国护照;
c、儿童出生证
2、区台办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
(3)境内非深户籍的儿童
1、父母及儿童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
(1)申请就学儿童的深圳市居住证;
(2)父母提供以下身份证件之一:
①父或母的深圳市户口簿和二代身份证(只需提供一方);②父或母的驻深国家军警官证(只需提供一方);③父或母的台湾户籍誊本原件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只需提供一方);④父或母的港澳回乡证(只需提供一方);⑤父母双方的深圳市居住证(单亲监护人要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⑥父母双方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和外国护照(单亲监护人要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 儿童出生证
2、计生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和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3、监护人在深就业或社保证明材料:
a、父母一方为非深户籍的,可提供本市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提供本市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监护人必须是法人或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股东);
b、父母一方为外籍的,可提供驻深单位工作证明;
c、父母一方为深户或港澳台籍的,免提供在深工作证明材料。
(4)港、澳籍的儿童
1、父母及适龄儿童都是港澳籍,需提交以下材料:
a、父母及适龄儿童的港澳身份证
b、父母及适龄儿童的回乡证
2、父母一方及适龄儿童是港澳籍,需提交以下材料:
a、父母一方及适龄儿童的港澳身份证
b、父母一方及适龄儿童的回乡证
c、如果母亲非港澳台外籍,需提交计生证明材料
3、适龄儿童是港澳籍,父母是深圳户籍或非深圳户籍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a、适龄儿童的港澳身份证
b、适龄儿童的回乡证
c、其它材料按父母本人的户籍类别提供相关材料,父母是深圳户籍的还需提供户口本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父母是暂住户籍的,按“1+5”文件要求提供材料。
(5)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的外国儿童
1、父母及儿童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
(1)申请就学儿童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和护照;
(2)父母提供以下身份证件之一:
①父或母的深圳市户口簿和二代身份证(只需提供一方);②父或母的驻深国家军警官证(只需提供一方);③父或母的台湾户籍誊本原件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只需提供一方);④父或母的港澳回乡证(只需提供一方);⑤父母双方的深圳市居住证(单亲监护人要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⑥父母双方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和外国护照(单亲监护人要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上述证件如无法说明亲子关系,还要提供亲子证明(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亲子证明原件(中文字样))。
2、监护人在深工作证明材料:
(1)如父母双方持深圳市居住证的,父母一方提供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提供本市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监护人必须是法人,属股东的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证明)等证明;
(2)父母双方持外国护照的,父母一方提供驻深单位工作证明;
六、其它事项
(一)收费标准
每生每学期壹万叁仟贰佰元(¥13200元)。
(二)学生就餐
学校安排了营养丰富的课间餐和午餐。(注:课间餐费、午餐费由学校代收,付专业餐饮公司)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3189630
学校网址:http://www.sflsdh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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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深圳外国语学校东海附属小学招生范围:
东海花园一期、二期
2013年深圳外国语学校东海附属小学一年级秋季招生简章
一、 招生对象:
东海花园一期、二期业主子女,年满六周岁(2007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健康活泼,具有一定的独立生活能力与学习能力。
二、 报名及面试时间:
报名:2013年5月11日(周六)(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面试:2013年5月12日(周日)
三、 报名地点:
深圳外国语学校东海附属小学一(3)班教室、一(4)班教室
四、 报名材料准备:(注:学校查原件,留A4复印件。)
(一)、房产证明材料:父或母的购房房产证原件。(注:⑴购房年限须在两年以上(含两年),房产证截止日期为2011年8月31日。⑵ 若房产证因办理按揭,无法提供原件,请提供由银行盖章证明的房产证复印件,银行须注明盖章日期。)
(二)、其它材料:
(1)深圳户籍的儿童
父母及儿童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
(1)申请就学儿童的深圳市户口簿和二代身份证;
(2)父或母一方提供以下身份证件之一:
①深圳市户口簿和二代身份证;②驻深国家军警官证;③台湾户籍誊本原件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④深圳市居住证;⑤港澳回乡证;⑥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和外国护照;
(3)儿童出生证
(2)台湾籍的儿童
1、父母及儿童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
(1)申请就学儿童的户籍誊本原件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父或母一方提供以下身份证件之一:
①深圳市户口簿和身份证;②台湾户籍誊本原件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③深圳市居住证;④港澳回乡证;⑤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和外国护照;
(3) 儿童出生证
2、区台办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
(3)境内非深户籍的儿童
1、父母及儿童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
(1)申请就学儿童的深圳市居住证;
(2)父母提供以下身份证件之一:
①父或母的深圳市户口簿和二代身份证(只需提供一方);②父或母的驻深国家军警官证(只需提供一方);③父或母的台湾户籍誊本原件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只需提供一方);④父或母的港澳回乡证(只需提供一方);⑤父母双方的深圳市居住证(单亲监护人要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⑥父母双方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和外国护照(单亲监护人要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 儿童出生证
2、计生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和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3、监护人在深就业或社保证明材料:
⑴父母一方为非深户籍的,可提供本市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提供本市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监护人必须是法人或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股东);
⑵父母一方为外籍的,可提供驻深单位工作证明;
⑶父母一方为深户或港澳台籍的,免提供在深工作证明材料。
(4)港、澳籍的儿童
1、父母及适龄儿童都是港澳籍,需提交以下材料:
⑴、父母及适龄儿童的港澳身份证
⑵、父母及适龄儿童的回乡证
2、父母一方及适龄儿童是港澳籍,需提交以下材料:
⑴、父母一方及适龄儿童的港澳身份证
⑵、父母一方及适龄儿童的回乡证
⑶、如果母亲非港澳台外籍,需提交计生证明材料
3、适龄儿童是港澳籍,父母是深圳户籍或非深圳户籍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⑴、适龄儿童的港澳身份证
⑵、适龄儿童的回乡证
⑶、其它材料按父母本人的户籍类别提供相关材料,父母是深圳户籍的还需提供户口本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父母是暂住户籍的,按“1+5”文件要求提供材料。
(5)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的外国儿童
1、父母及儿童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
(1)申请就学儿童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和护照;
(2)父母提供以下身份证件之一:
①父或母的深圳市户口簿和二代身份证(只需提供一方);②父或母的驻深国家军警官证(只需提供一方);③父或母的台湾户籍誊本原件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只需提供一方);④父或母的港澳回乡证(只需提供一方);⑤父母双方的深圳市居住证(单亲监护人要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⑥父母双方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和外国护照(单亲监护人要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上述证件如无法说明亲子关系,还要提供亲子证明(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亲子证明原件(中文字样))。
2、监护人在深工作证明材料:
(1)如父母双方持深圳市居住证的,父母一方提供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提供本市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监护人必须是法人,属股东的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证明)等证明;
(2)父母双方持外国护照的,父母一方提供驻深单位工作证明;
(注:除以上相关材料,家长另须提供儿童免冠正面一寸照片2张)
五、其它事项
(一)、 收费标准
每生每学期壹万元。
(二)、 学生就餐
学校安排了营养丰富的课间餐和午餐。(注:课间餐费、午餐费由学校代收,付专业餐饮公司)
(三)、 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轩路1号
邮政编码:518040
联系电话:83189630
学校网址:http://www.sflsdhp.com/
六、注意事项
自2013年9月1日起,凡在用学位房在毕业前不得再次申请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