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达到学校招生范围和批次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可报名。
小学招生目标需达到6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世)。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不可入读高收费民办高校。
二、招生范围及批号
(一)县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原则上录用本县区生源,并优先录取上一批次:
1.第一批次为具备属地区县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第二批次为依法取得属地区县暂住证或拥有属地区县“居住登记凭证”的随迁子女(含外籍学生和港澳台地区学生)。
3.第三批次为拥有招生学校所在区房产证明或住房租赁合同的随迁子女。仅市区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有此批号。
(二)市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具备本市常住户籍、依法取得本市各县区暂住证或拥有“居住登记凭证”的随迁子女(含外籍学生和港澳台地区学生)均可报名,招收不区划批号。
填报说明
一看招生范围
二看招生人数
三看资费标准
四看办校概述
五看住宿条件
(四)报考阶段
1.登录报名平台。
2.填好报名信息。学生、父母等户籍信息;双(多)胞胎儿女报考可申请“双(多)胞胎关联”报考;提交所涉及证件材料相片。
3.较多填写2个志愿,第二志愿为选填。
4.递交报名信息后,可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去第一志愿学校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当场验审,影印件保留。
5.验审后,系统内审核状态变成审批通过,表明报名成功。
6.学生及监护人查询任意派位录取结果。
7.学生按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去录取院校办理入学手续。
8.主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最后录取结果。
四、录用有关
(一)录用主体
录取工作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二)录取办法
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录取后仍有剩下计划时,录用第二志愿。同一志愿中按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的批号次序录用。
第一批次报考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第一批次任意派位造成录取结果。招生人数超过第一批次报考人数且低于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报考人数总和时,第一批次所有录用,第二批次任意派位造成录取结果。招生人数超过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报考人数总和且低于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报考人数总和时,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所有录用,第三批次任意派位造成录取结果。招生人数超过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报考人数总和时,三个批号所有录用,剩下方案根据第二志愿录用。
五、特别提醒
1.学生及监护人伪造证件虚报报考,撤销入学资格。
2.因有学生未报到产生的空闲学位,根据任意派位编号先后补录。
3.被录取但不报到的学生,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公办学校招收状况,调剂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
4.未被录取的学生,由相关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其户籍和住址,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入读,合乎房户一致标准依照片区就近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