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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四方区洛阳路第二小学(洛阳路二小)

浏览次数:6242次
  • 学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四方区洛阳路39号
  • 学校电话:0532-84952839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简介:山东省青岛市四方区公办区重点小学,青岛洛阳路第二小学建校于1965年,1966年3月开学。本校...
  • 教学规模:5分
  • 周边环境:5分
  • 收费合理:3分
  • 教学设备:4分
  • 教学质量:4分
  • 师资力量:5分
  • 校园环境:4分
  • 社会影响:4分
  • 校园食堂:3分

学校介绍

山东省青岛市四方区公办区重点小学,青岛洛阳路第二小学建校于1965年,1966年3月开学。本校是四方区教育局领导下的一所全日制小学。学校座落在洛阳路中段北侧,学校东临海洋化工厂,房管局等职工宿舍;北面与青岛宏光中等职业学校(原青岛第四十六中学)一墙之隔;西面与盐滩村、国棉五厂宿舍是近邻;南面隔马路与国棉五厂四舍接壤。学校地处人口密集的居民区其学生来源80%以上是附近宿舍的职工子弟。青岛洛阳路第二小学是一所有着40年历史的四方区规范化学校、四方区…

招生简章

2013青岛小升初择校参考必备资料:2013年青岛洛阳路第二小学招生简章
  一、招生范围:

  幸福家园(开封路3号、4号)沙岭庄新村 盐滩村227-234号、236号、238-283号、286-295号、297号、299-329号、331号、344-353号、355-356号、358-364号、369-388号、390-398号、414-421号、423号、424号、426号、427号、444-447号、450-458号、461-478号、481-491号、493-496号、498-500号、564-586号、588-621号、623-627号、629-649号(共258户)

  洛阳路25号、洛阳路27号、洛阳路29号、洛阳路30号、洛阳路35号(七六新村)、洛阳路38号、洛阳路40号、洛阳路41号、洛阳路44号、太康路2号、太康路4号、太康路5号、太康路6号、太康路7号、太康路8号、太康路9号、太康路10号、太康路12号、太康路15号、汝阳路1号、汝阳路2号、汝阳路4号、汝阳路8号、9号、汝阳路12号、汝阳路17号、汝阳路19号、汝阳路20号、汝阳路31号、汝阳路33号、汝阳路35号、商邱路32号、商邱路38号、商邱路40号、商邱路52号(洛阳路四小区)郑州路38号、48号、52号,商水路46号、48号、51号、52号、53号(高鼎小区内)商城路4号、开平路9号。

  二、招生时间:2013-7-7

  三、招生年龄:学区内适龄儿童

  四、报名地点: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报名地点:青岛洛阳路第二小学2.外来务工就业人员的子女报名地点:青岛杭州路小学(瑞昌路135号)、青岛四方第二实验小学(杭州路三号丁)、青岛洛阳路第二小学(洛阳路39号)、青岛河西小学(黑龙江南路296号)、青岛重庆路第三小学(重庆南路62号)、青岛郑州路第二小学(洛阳路5号甲)、青岛开平路小学(开平路49号)

  五、招生计划: 招收学生数量 120 招收班级数量 3

  六、所需提交材料

  1.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新生报名,家长须同时持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同住的户籍卡(本)和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房产证(房卡)、儿童健康手册》、《预防接种记录卡》。

  2.外来务工就业人员的子女:

  父母一方在青劳动合同(包括各级劳动局提供的正规文本和经劳动局验印的雇用人员花名册)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父母一方在青暂住证且暂住一年以上、父母一方在青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明、学生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儿童健康手册》和《预防接种记录卡》。

  非一年级新生还需提供原学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原学校学籍档案或复印件。

  七、报名流程

  1、报名期前,通过学校张贴的招生简章及新闻媒体,了解报名时间、学区、报名学校等招生相关政策;

  2.在规定时间内,家长带适龄儿童及相关证件到指定学校办理登记手续;

  3.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看招生录取榜,并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单;

  4.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单到就读学校报到。

  八、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招生的相关政策规定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青教通字〔2007〕87号“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普通教育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

  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父母至少一方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在我市务工一年以上;

  (二)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青岛市暂住证”,并在务工地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

  (三)符合我市规定的入学年龄。

  二、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申请入学,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父母一方在青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二)父母一方在青暂住证;(原件、复印件)

  (三)父母一方在青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明;(原件、复印件)

  (四)学生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五)原学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原学校学籍档案或复印件;(原件、复印件)

  (六)初一入学还需提供小学毕业证书或义务教育证书。

  三、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一)申请:学生父母填写《青岛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就读申请表》,并持有关材料向居住地就近学校提出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报名、统一安排)。

  符合入学条件但没有联系到接收学校的,可持有关材料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二)审查:接收报名的学校审查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是否符合入学条件,符合条件的,经学校签章同意后,到接收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借读手续。直接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符合条件的,一般在其居住地4公里范围内安排就读学校。

  (三)入学: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持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青岛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就读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到接收学校报到、入学。

收费介绍

代收费情况如下:1、课本费1~2年级每生每学期120元;3~6年级每生每学期160元,期末多退少补。2、本子费1~2年级每生每学期7.5元;3~6年级每生每学期10元,期末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