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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实验小学

浏览次数:9807次
  • 学校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清河路168号
  • 学校电话:0574-87358008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简介: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公办省重点小学,孩子们是一颗颗梦幻的种子,我们的爱与付出将为他们...
  • 教学规模:5分
  • 周边环境:3分
  • 收费合理:3分
  • 教学设备:5分
  • 教学质量:5分
  • 师资力量:4分
  • 校园环境:3分
  • 社会影响:3分
  • 校园食堂:2分

学校介绍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公办省重点小学,孩子们是一颗颗梦幻的种子,我们的爱与付出将为他们提供一片温暖、湿润、肥沃的土地,让他们慢慢发芽,走向充盈和茁壮。,当人们说美是一幅画、一首诗、一支歌的时候,我们想说;美是我们的学校。江北实验走过了二十年的风雨历程,今天又迎来了现代化的新校区!我们自豪,我们是实验人!我们以努力完成了过去,必将以努力开创实验更美好的明天!,新落成的校区占地面积3.08公顷,建筑占地面积47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680平…

招生简章

2014年宁波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2014年宁波市江北实验小学招生信息
  2014年宁波市江北实验小学招生简章

  【招生范围】东至日湖、南至通途路、西至清河路、北至环城北路环绕地块。

  【对口中学】江北实验中学

  【招生对象】学区内2007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招生办法】

  凡户口或房产证在上述地址的适龄儿童,由家长陪同,持户口簿、房产证或拆迁安置协议(以上带原件和复印件1份)、儿童免疫证原件和江北区学前教育登记卡到本校办理登记手续。

  【报名时间】5月8日—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2:3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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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范围:

  东至日湖、南至通途路、西至清河路、北至环城北路环绕地块

  招生方式:片区招生

  2013宁波市江北实验小学招生简章

  根据江北区教育局的有关文件规定,凡在2006年9月1日——2007年8月31日内出生,且具有江北户籍或房产(房产系入学儿童父母)的适龄儿童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划定的小学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1. 本校服务区:东至日湖、南至通途路、西至清河路、北至环城北路环绕地块。

  2. 登记办法:凡户口或房产证在上述地址的适龄儿童,由家长陪同,持户口簿、房产证或拆迁安置协议(以上带原件和复印件1份)、儿童免疫证原件和江北区学前教育登记卡到本校办理登记手续。

  3. 登记日期:5月9日--11日

  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

  4. 登记地点:阶梯教室 (随带填表用的黑色水笔)

  5. 在本校入学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请在6月13日上午8:00—10:00到学校门卫领取录取通知书并办理注册手续。

  江北区教育局2013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一招生办法

  (一)入学年龄

  凡在江北区有正式户口,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均须登记入学。年满6周岁因智力发展滞后或丧失学习能力等特殊原因,欲暂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须持市级以上(含市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向服务区小学办理相应手续,并报区教育局备案。各小学不应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二)报名录取

  1.在江北区有户籍或房产的学龄儿童

  具有江北区户籍或房产的学龄儿童按区教育局划定的服务区,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的小学办理报名手续。办理手续时需携带的证件有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儿童预防接种证、江北区学前教育登记卡等。

  当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房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宅房(且户口簿和房产证户主均为儿童父亲或母亲)三者一致,均在小学教育服务区;

  (2)以下各类需在户籍所在服务区就读的学龄儿童:

  A.父母双方在老三区及鄞州区、高新区内无自有住宅房,而学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均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住宅房在本小学教育服务区;

  B.父母双方均为丧失监护能力的残疾人,而跟其委托监护人生活在一起的学龄儿童;

  C.父母双双出国留学(工作),而跟其委托监护人生活在一起的学龄儿童;

  (3)学龄儿童和父(母)户籍自学龄儿童出生之日起就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住宅房在本小学教育服务区;

  (4)父母在本小学教育服务区内有住宅房(房产证为儿童父亲或母亲),但户口因故无法迁入的学龄儿童。

  按照以上录取顺序,当录取到某一批次学龄儿童时,如果已超过该校招生计划,则该批次学龄儿童按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意见及公平、公正的要求确定录取名单。该批次未录取和该批次后的学龄儿童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学校入读。

  2.以下各类有江北区户籍但情况特殊的学龄儿童,到户籍所在地学校登记,但不视作服务区学生,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学校入读:

  (1)户籍所在地房产为学龄儿童父母与他人共同拥有,而父母在老三区及鄞州区、高新区内有私有住房的学龄儿童;

  (2)因住房拆迁而户籍仍留在原地未迁出的学龄儿童;

  (3)户籍挂靠在江北区内单位集体户口的学龄儿童;

  (4)入学前在异地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当年因迁入本区户籍或本区内迁户,要求在本区入学或对口学校服务区有所变化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就读学校;

  3.以下特殊情况的学龄儿童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学校入读

  (1)烈军属、安置军人家庭对子女监护有困难的,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2)父母属于市、区二级政府部门引进的高级人才(甬政发〔2012〕84号),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人员子女,其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寄养在江北区亲属家庭的学生,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3)寄住在江北区直系监护人处的华侨学龄子女、在江北区的台商、港商、澳商、外商等学龄子女,凭有关证明和家长申请报告,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4.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学校入学。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8〕69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甬政办发〔2007〕241号)和本区有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文件精神,暂住本区内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的,并经网上预报名后初审符合条件者,按规定时间持该学龄儿童的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附近学校提出接受义务教育的就学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学龄儿童,由区教育局安排到班额许可的学校就读:

  (1)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

  (2)父(母)在江北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持有劳动合同原件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一年及以上,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附完税证明一年及以上);

  (3)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持有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父母双方暂住在江北区一年以上并有相对固定住所,持有《居住证》(或《暂住证》)和暂住地租房合同正式文本,两证地址相符。

  二、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办学校“零择校”。区教育局根据各小学的招生计划和生源分布情况,划定各小学2013年招生服务区,制定江北区2013年小学招生办法,各学校应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透明。公办小学应在招生前将有关政策、办法等以网络、通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告,内容包括:招生时间、招生范围、报名办法、需携带资料等。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各学校必须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招收学龄儿童入学,小学招生不得进行认字、写字、认读汉语拼音、计算等测试。

  (三)均衡编班和控制班额。根据《义务教育法》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在义务教育阶段严禁举办各种类型的快慢班、尖子班、提高班和实验班等;要严格控制新生班额,原则上普通小学每班40人以下。特殊情况超过班额的,必须报区教育局批准,否则不予学籍注册。

  (四)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各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龄儿童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五)惠贞教育集团江北外国语学校今年秋季开始招收新生,实行五四学制,九年一贯。

  (六)实施小班化教育试点。在条件成熟的学校实施小班化教育试点。

  (七)规范义务教育中小学收费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学杂费、借读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住宿费等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收取(接受)任何与入学相挂钩的捐助及设施设备的捐赠。民办中小学应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

  (八)新举办的学校,由于小区开发进程和入住率等因素,导致生源暂时不足,为确保教育资源有效使用及新举办学校的健康发展,学校可按照公正、公平的办法另行制订过渡期的招生办法。

  (九)自愿放弃户籍和房产所在服务区学校入学资格,就读于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以后又想转回服务区学校的,不再视其为本服务区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

  三、日程安排

  (一)4月26 日为各小学张贴《江北区2013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江北区户籍(房产)小学新生登记入学通告》和《2013年江北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新生入学登记通告》等的统一日期。

  (二)4月27日9:00到5月7日17:00为外来务工子女网上预报名时间(登录宁波教科网或江北教育网)。

  (三)5月9日—11日为各小学办理江北户籍(或拥有江北住房)的新生入学登记(填写登记表)手续的统一日期。5月17日— 18日为经网上预报名后初审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新生现场办理审核手续的统一日期。

  (四)6月11日到6月13日为各小学向新生家长寄发《江北区小学新生入学通知书》的统一日期。

收费介绍

该校学费信息暂未公布,详情请咨询学校官方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