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宁波江东实验小学招生信息
2014年宁波江东实验小学(原四眼碶小学)招生简章
【招生范围】
新河校区:华严、演武、贺丞(四眼碶街以北)、镇安(四眼碶街以北)。
樱花校区:戎家、张斌、泰和、樱花。
【对口中学】第七中学
【招生对象】凡在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出生的符合报名条件的学龄儿童。
【招生办法】凡户籍(或住宅房)在上述地段的学龄儿童,由家长陪同,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本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
招生范围:
新河校区:华严、演武、贺丞(四眼碶街以北)、镇安(四眼碶街以北)
樱花校区:戎家、张斌、泰和、樱花
对口中学:七中
2013宁波江东实验小学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凡在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出生的符合报名条件的学龄儿童。
二、本校服务区
新河校区:华严、演武、贺丞(四眼碶街以北)、镇安(四眼碶街以北)
樱花校区:戎家、张斌、泰和、樱花
三、报名须知:
1、凡户籍(或住宅房)在上述地段的学龄儿童,报名时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与复印件),由家长陪同到我校办理登记手续。
2、学校根据学龄儿童的户籍和家庭住宅房等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学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宅房(且户口簿户主和房产所有权人均为父亲或母亲)三者一致,均在本小学服务区;
(2)以下各类需在户籍所在地服务区学校就读的学龄儿童:
A、父母双方在老三区及鄞州区、高新区内无自有住宅房,学龄儿童及其父母户籍均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住宅房在本小学服务区内;
B、学龄儿童父母双方均为丧失监护能力的残疾人,并与委托监护人生活在一起;
C、学龄儿童父母双方出国留学(工作),与委托监护人生活在一起;
(3)学龄儿童和父母户籍自学龄儿童出生之日起就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住宅房在本小学服务区;
(4)学龄儿童父母在本小学服务区内有住宅房(房产所有权人为父亲或母亲),但因故无法迁入户籍。
按照以上录取顺序,当录取到某一批次学龄儿童时,如已超过该校招生计划,则该批次学龄儿童按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意见,及公平、公正的要求确定录取名单。该批次未录取和该批次后的学龄儿童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4、自愿放弃户籍所在服务区小学入学资格,就读于民办学校的学龄儿童,以后又想转回服务区学校的,不再将其视作本服务区儿童,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