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户籍在武汉市其他区的适龄儿童、非武汉市户籍且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也不在高新区或不持有高新区居住证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尚在办理过程中的适龄儿童,均不符合高新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不属于网上平台登记范围,须回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
高新区2024年秋季一年级新生生源摸底对象:
1、户籍在高新区的适龄儿童
(1)其户籍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指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100%产权)均在服务范围内,且户籍与房产地址一致,即“人户合一”。
(2)其户籍为高新区的集体户、社区公共户、空户、搭户、大学生父母落户等情形,不需办理居住证。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原则上要求一致,至少登记时两者必须所属同一个派出所。户籍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以户籍为主,具体就读学校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2、非武汉市户籍(含港澳台)的适龄儿童
(1)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高新区或持有高新区有效居住证,且自有房产。户籍或居住证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
(2)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高新区或持有高新区有效居住证,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租住在服务范围内。户籍或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原则上要求一致,至少登记时两者必须所属同一个派出所。户籍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以户籍为主,具体就读学校由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3、户籍在高新区的拆迁过渡户适龄儿童
户籍在高新区,因旧城改造、拆迁过渡造成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必须先在户籍所在片区登记入学,就读确有困难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拆迁合同、街道开具的拆迁未还建证明等)的,可在2024年8月25日后再向实际居住片区内学校提出入学申请,由登记学校上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4、与洪山区插花区域属高新区服务范围的适龄儿童
与洪山区入学插花区域,属高新区入学服务范围的适龄儿童,新生入学网上登记提供的户籍或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住址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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