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义务教育入学招生原则:坚持以区为主,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划片对口的原则
一、对口入学/统筹入学
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因此,各区在为辖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安排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时,首先依据的是户口,凡户口在某一个区的适龄儿童少年,都可以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各区政府和区教育局为适龄儿童少年安排义务教育学校方式,一种是划片对口安排学校入学,一种是统筹安排学校入学。
划片对口安排入学的依据,首先是户口,但同时必须“房户合一”。即: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和学校组织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
二、就近入学“就近”怎么理解?
答:就近入学中的“就近”,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城市建设不是一个理想的模型,市区内道路、建筑、公用设施、交通状况等因素十分复杂,因此“就近”的概念不可能是象用尺子在地图上量距离那样精确,也很难做到各个方向的等距离;同时,不同的城区人口居住密度也不完全一样。因此,必须实事求是,根据实际情况来划定服务范围。
三、为什么我们小区子女不能到最近的**学校上学?
答: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等情况,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各区教育局将会充分考虑可能影响公平的各关键要素,确定相对科学的入学划片规则,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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