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江夏区幼升小报名条件要求及流程
按照《义务教育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在学校登记,视学位情况安排入学;父母持有当地居住证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入学。
1、为江夏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
2、港澳台居民及非本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持有当地居住证,其随迁子女可由属地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3、落实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政策,凡已办理户籍由外地迁入我区的大学生,其子女均可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其落户所在地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4、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5、符合义务教育入学优待政策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等,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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