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幼升小需要什么材料才能报名?
(一)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对口入学,需提供材料:
(1)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
(2)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自建房证明材料或还建协议等)及入住材料。
适龄儿童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居住在一起,同时适龄儿童父(母)为独生子女并且适龄儿童父母无住房的,如能提供父(母)独生子女证和房管局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材料,其子女可以依祖父母(外祖父母)所有的房产对口就近入学。
(二)适龄儿童非本区户籍,其父母在江夏租住的:
a.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
b.租房合同(另附房东房产证书复印件、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产权人联系方式);
c.父(母)在江夏的居住证。(没有办理居住证或居住证还在办理过程中,其子女不符合条件,需回户籍地登记入学,以免影响孩子正常入学。)
(三)落实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政策,已办理户籍由外地迁入江夏区的大学生,其子女户籍未随迁的提供:
a.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
b.租房合同(另附房东房产证书复印件、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产权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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