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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公办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收费项目及标准

更新时间:2023-09-28 12:29来源:未知

(单位:元/生•学期)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普通中专职业中专 住宿费 按文执行 苏价费[2002]369号 1、学期末,代收费按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2、中专校举办的三、二分段或五年一贯制大专班,其后两年的收费标准,按第四年级时公布的普通高校专科收费标准执行。
3、实习材料费按照宁价费[2008]27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教材(含磁带)及作业本费 320
宁价费[2002]263号
宁价费[2011]20号
职业高中 住宿费 按文执行 苏价费[2002]369号 1、学期末,代收费按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2、实习材料费按照宁价费[2008]27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教材(含磁带)及作业本费 320
宁价费[2002]263号
宁价费[2011]20号
说明 1、职业学校招收的综合高中学生收费按宁价费[2000]280号文规定执行。
2、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 (宁财教[2017]22号)。
3、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学生,按照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免除学费(宁财教[2017]22)。
4、按照苏教办[2015]14号文件规定,从2015年秋季开学起严禁学校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