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广东省
梅州市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中心小学招生信息
梅江区201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名指南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名原则
2013年梅江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名采用“分阶段进行招生、学校设点报名、统筹安排学位、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各小学内设点报名,负责本校招生报名工作,负责审核入学资格,经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学校发出入学通知。
二、各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受理梅江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间范围在6月15日至6月23日(具体时间由各学校确定公布),经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学校发出入学通知。
第二阶段: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受理非梅江区户籍适龄儿童积分入学申请,收取申请入读积分材料,时间范围在6月24日至7月7日(具体时间由各学校确定公布)。
第三阶段:各公办小学审核非梅江区户籍适龄儿童积分入学申请材料,时间范围在7月8日至7月14日(具体时间由各学校确定公布),7月14日前公布入读积分分值排名及录取结果(具体时间由各学校确定公布)并将未录取的名单上交教育股。
第四阶段:统筹安排就读学校。通过申请积分入读且积分达到60分,但其未被申请入读的公办学校录取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辖区内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其余通过积分制积分未达到60分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辖区内有学位的公办或民办学校就读。时间范围在7月15日至7月31日(具体时间由教育部门确定公布)。
三、一年级新生报名入学年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及《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教基二[2011]8号)文中要求:“严禁小学提前招收不足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今年我区一年级新生接收2007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四、报名需携带的证件、证明材料。
(一)梅江区户籍适龄儿童需携带的证件、证明材料。
1、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确无房产,需提供有效居住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3、新生入学计划生育证明(收原件);
4、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收原件);
5、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相应
的报名点报名的,只保留学位,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二)非梅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需携带的证件、证明材料。
非梅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可通过积分申请入读公办学校一年级,除按照《梅江区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方案(试行)》要求提供可积分的相关材料外,还应准备:1、户籍地教育部门出具的就学联系函;2、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3、现居住地镇(街)计生部门出具的新生入学计划生育证明(均收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