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广东省
茂名市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茂名市电白县第二小学招生信息
教育局关于电白县2013年秋季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根据省、市关于高水平、高质量巩固“普九”成果,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提升高中教育水平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现就2010年秋季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任务
(一)小学招生
招收一年级新生550班19258人,占适龄儿童的100%,与本年度毕业班数相比减少99班(见附件1)。其中,面向全县招生的民办小学春华学校招4班200人,杨梅寄宿小学招3班180人,汉山学校招4班200人。
(二)初中招生
招收初中一年级新生561班28209人,占小学毕业生人数的100%。与本年度毕业班相比,减少95 班(见附件2)。其中,民办初中面向全县招生49班,2940人,分别为:春华学校16 班960人(其中4班240人,由电白一中与春华学校联合招生,属“普九”生性质),电海中学附中8班480人,实验中学附中6班360人,广南中学5 班300 人,汉山学校14班840人。
(三)高、职中招生
招收高中阶段一年级新生271班,15640人,另外计划向珠三角地区和茂名市直中职、技工学校输送生源5800人,高中阶段学校共招生21440人,占初三毕业生24798人的86.5%(见附件3)。其中,普通高中一年级招生207班,12440 人,与毕业班相比,增加75个班2963人;职业高中一年级招生64 班3200人,与毕业班相比,增加18班824人。
二、招生要求
(一)除民办小学、初中按招生计划允许面向全县招收部分新生外,其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继续按“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招生,不得面向全县招生,以确保全县“普九”任务完成。
(二)为规范我县招生秩序,高中及水东地区初中的招生(水东地区初中招生办法另文印发),须将新生录取名册报送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批,高中录取通知书须加盖县招生办公章。
(三)为确保我县优质高中发展,形成公平竞争态势,在电白一中按志愿和中考成绩优先录取的前提下,今年在电海中学、水东中学均衡招生基础上,增加实验中学参与均衡招生,报读电海中学、水东中学和实验中学的考生一律只报“均衡招生学校”志愿,上线者由县教育局均衡安排到三校就读,并且高中三年内不得在三校之间互相转学(具体实施办法另文印发)。其余高中均按志愿和中考成绩录取。
(四)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学校所有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学校出具录取证明,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到指定银行缴交有关费用。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免有关费用,如发现学校擅自减免,县财政部门将在该校其它应返拨经费中如数扣兑,并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
(五)各校必须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所定任务招生,不得擅自计划外招生,未经县教育局批准,不得提前招生,违者,将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责任,并将所收费用收缴县财政,作为教育经费统一安排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