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死】单字解释
判:基本词义 ◎ 判 pàn 〈动〉 (1) (形声兼会意。从刀,半声。从刀,表明其意义与刀有联系。“半”是把牛分开。本义:分,分开) (2) 同本义 [pide] 判,分也。——《说文》 继犹判涣。——《诗·周颂·访落》 纪于是乎判。——《左传·庄公三年》 若七德离判,民乃携贰。——《国语·周语中》 遂判为十二,合为七国,威分于陪臣之邦。——柳宗元《封建论》 (3) 又如:判割(分割);判妻(丈夫去世或与丈夫离异后再嫁的妇女);判散(分散);判礼(分离;分开);判迹(分道而行);判裂(割裂;分离) (4) 判决 [judge;sentence;condemn] 太尉判状辞甚巽(恭顺)。——唐· 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状》 (5) 又如:审判(审理和判决);判词(判决的文词);判牍(判决司法案件的文书);判有罪;判无罪 (6) 区别;分辨 [distinguish] 判天地之美,析万物之理。——《庄子·天下》 故不战而...
死:基本词义 ◎ 死 sǐ 〈动〉 (1) (会意。小篆字形。右边是人,左边是“歺”( è ),残骨,指人的形体与魂魄分离。本义:生命终止) (2) 同本义 [die;decease;expire;pass away; beyond] 死,民之卒事也。——《说文》 死者,人之终也。——《列子·天瑞》 庶人曰死。——《礼记·曲礼》 沁人曰死。——《礼记·檀弓》 民知不死,其亦夫有奋心。——《左传·哀公十六年》 楚令尹死。—《左传·昭公二十三年》 予之及于死者不知其几矣!——宋· 文天祥《指南录·后序》 亡何国变,宁南死。—— 清· 黄宗羲《柳敬亭传》 (3) 又如:死生(死亡和生存);死过(死去,去世);死限(死期,寿命的期限);死却(死去;死掉);死不残(半死不活;不中用);死去还魂(死去活来);死费尽残(半死不活);死数里算帐(离死期不远);死耗(死亡的消息);死君(死去的国君) (4) 为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