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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大明湖路小学

浏览次数:9853次
  •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明湖路248号
  • 学校电话:0531-5863247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简介: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公办市重点小学,前身为山东省立第二实验小学,始建于1946年,1948年9月...
  • 教学规模:4分
  • 周边环境:5分
  • 收费合理:3分
  • 教学设备:5分
  • 教学质量:3分
  • 师资力量:5分
  • 校园环境:5分
  • 社会影响:4分
  • 校园食堂:2分

学校介绍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公办市重点小学,前身为山东省立第二实验小学,始建于1946年,1948年9月济南解放,改名为济南市芙蓉街小学。1964年建教学楼、办公楼各一座,将校门改至大明湖路改名为大明湖路小学。1952年被省政府定为省重点小学,1978年被省教育厅定为“首批办得好的省重点小学。”该校现有学生1273人,28个教学班。其中,小学21个班,1033人;幼儿园72上班,240人。教职工277人,其中教师68人(高级教师28人)。学校占地面积13646平方米。建筑面积…

招生简章

2013年山东省幼升小参考信息:2013年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大明湖路小学招生信息
  学区范围:

  东:县西巷(后宰门街以北)---明湖路-----学院街

  西:贡院墙根街南口到北口

  南:后宰门街--曲水亭街---西更道---起风街---省府东街--贡院墙根街南口

  北:大明湖路 -贡院墙根街北口以东-----学院街以西

  对口中学:济南5中

  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按照“户籍与居住地相结合、就近从优、控制择校、积极稳妥”的要求,就近入学。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鲁教基字〔2011〕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

  ,公办学校要进一步严格控制招收择校生。义务教育各学段择校生在普通高中录取时一律不享受指标生和推荐生待遇。

  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局划定的学区进行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跨学区招生。行业单位举办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照区教育局划定的服务范围落实招生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本学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四)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基础教育工作的意见》(济政办发〔2003〕26号)的要求, 保障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

  义务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收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借读费。其中,外来务工定点学校要加强对务工人员“三证一险”(务工证明、暂住证、居住证明、养老保险)的审核,确保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按时入学。

  符合条件入学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与本学区学生享受平等受教育的权利。

  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额。根据《山东省关于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鲁政发〔2011〕7号)文件要求,小学招生每班不得超过45人。自2011年开始,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上报审查制度,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须于5月30日前,上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凡学区内因城市规划、布局调整等问题涉及到班数及班额调整的,必须上报市、区教育局审批,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收费介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鲁教基字〔2011〕2 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公办学校要进一步严格控制招收择校生。义务教育各学段择校生在普通高中录取时一律不享受指标生和推荐生待遇。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局划定的学区进行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跨学区招生。行业单位举办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照区教育局划定的服务范围落实招生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本学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