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嘉兴小升初择校参考必备资料:嘉兴市实验初级中学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
1.东至运河,西至陆家桥港,南至竹桥港,北至新塍塘。
包括:栅堰社区、电子社区、竹桥社区。
2.东至禾兴路、南至环城南路、西至环城河、北至勤俭路。
包括:南杨社区、百福弄社区勤俭路以南部分。
3.东至运河—西南湖;西至中环西路;南至中环南路;北至竹桥港。
包括:秀运社区、明月社区、西丽社区、文昌社区、运南社区、王安社区、真合社区、松鹤社区、城南社区。
招生方式:片区招生、择校生
2013嘉兴市实验初级中学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辖区内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14个班,560人
三、招生办法
公办初中新生预报名时间为6月29、30日,小学毕业生在家长的陪同下,持户口簿、房产证及复印件和入学登记卡及义务教育登记卡到所在施教区初中登记报名,各初中学校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后,张榜公布施教区内新生登记名单,三天内如有异议,由所在中学组织调查,及时纠正。7月10日前各中学将录取名单报我局备案,7月底发入学通知书。
四、招生程序
(一)报名登记
1.中小学新生与父母同户、同住,常住户口、房产在施教区内者,学校首先予以登记。
2.新生具有市区户口,但与父母产权房不一致的,到父母产权房所在施教区内学校予以登记。
3.市区户口新生确因住房困难,祖孙三代一直同住一处,家长在市区无分、购、租等其他住房,家长提供无房证明,学校实地核实后予以登记。
4.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子女、外地引进人才子女、招商引资投资者子女、华侨子女、台胞子女、海外回归浙商子女、驻嘉部队随军子女等政策类申请就读我区中小学的,符合相关政策的由区教文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二)录取办法
1.报名登记人数未超过学校核定招生计划,学校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区教文体局可以根据周边学校报名情况,统筹调剂周边教育服务区学龄儿童到该校入学。
2.当报名登记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学龄儿童及其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以学龄儿童父母住房产权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教育服务区;
(2)学龄儿童及其父母户籍自学龄儿童出生日起在本市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本教育服务区,且学龄儿童父母无其他产权房;
(3)学龄儿童及其父母已有施教区内户籍,且学龄儿童父母无其他产权房;
(4)学龄儿童有南湖区户籍,其父母在施教区内已有产权房。
3.同一类情况适龄儿童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根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录取办法,报区教文体局审核同意后执行。该校未能录取的学龄儿童由区教文体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至附近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