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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3年下半年计算机等级考试温馨提示及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23-10-14 17:46来源:未知

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温馨提示

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下半年计算机等级考试(第70次)将于2023年9月23-25日在相关高校举行。为确保各位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特提示考生:

一、提前做好考前准备

1.阅读准考证内容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考试地址、考生须知等内容。以免因个人疏忽而影响参加考试。

2.备好个人考试证件

考生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护照。

3.规范携带考试用品

考生只能携带规定的证件和准考证上写明允许携带的考试用具进入考场,严禁携带手机、无线电作弊器材及其他违规物品进入考场。需要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考试作弊。

二、遵守纪律,诚信考试

1.遵守考试时间

根据教育部《NCRE考务管理规则和手册》(2023年版)规定,考生应在考前20分钟到达考场,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试开考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15分钟内,考生不准离开考场。请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安排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人脸识别检查时间;到达后应尽快有序排队入场,勿在考点周围逗留、聚集,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2.积极配合安检

所有考生必须接受严格、规范的两次人工安检,分别是考试楼宇入口处金属探测仪检查和考场入口的人脸识别两次安检,确因特殊原因携带手机等违规物品的考生,一律按考点指定暂放处存放,考试结束后自行取回。

3.诚信应考

考生应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违纪作弊行为。考试期间,考场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草稿纸等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等设备拍照考试内容和考场情况、通过网络发布涉考信息、传播试题及答案,涉嫌违纪违法犯罪的,将由相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4.严惩违规作弊行为

凡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考试作弊的考生,将导致本次考试所有考试科目的成绩无效;组织作弊、传播试题答案的,可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与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3年的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为避免带来以后工作、生活的影响,请考生务必遵守考试纪律,切莫心存侥幸带来不必要的后果。

考试期间举报电话:0471-3261819

三、其它注意事项

请考生及时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或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查看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未按要求执行相关规定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由本人承担责任。

自2023年9月考试起,全国将使用NCRE电子证书替代纸质版合格证书,所有符合取证条件的考生都将获得电子证书,同时不再制作和下发纸质版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