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
杭州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2014年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学院附属小学招生信息
2014年杭州市教育学院附属小学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居住在服务区,2007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出生,满6周岁且符合《杭州市区义务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办法》的学龄儿童。因特殊原因不能入学或推迟入学的,须办理延缓或免予入学手续。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省级儿童医疗单位证明,经社区、街道审核盖章,并报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批准。
二、报名时间
2013年6月21-22日两天。上午:8:00-11:30下午:1:00-4:00
三、报名办法
公办小学实行"一站式"招生报名机制,适龄儿童根据情况分别向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其中:
1.杭州市区常住户口学龄儿童向户籍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市区户籍的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入学,依拆迁过渡协议向过渡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过渡期间由过渡地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入学;市区集体户籍家庭儿童,向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由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入学。市区户籍公租房居民家庭儿童向公租房所在学区学校报名。
2.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向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小学报名。进城务工人员子入学实行预登记制度,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市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预登记系统进行预登记,并在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凭预登记码到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由学校接受报名。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其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已取得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并至当年8月底前已在我市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2013年8月31日前已取得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和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
②其父母至少一人或法定监护人与我市用人单位签定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
③按规定在我市交纳社会保险一年及以上(2013年8月31日前开始按规定交纳)。
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发的合法生育证明
3.其他
(1)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入学。盲童向户籍或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下同)所在区教育局(教育科)或残联报名就读省盲人学校,聋人儿童、少年向杭州聋人学校报名就读,智障儿童、少年向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区培智学校报名就读。
(2)在杭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或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市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向户籍所在地(无户籍则为实际居住地)或父母工作所在地的区教育局报名。
(3)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向户籍所在地(无户籍则为实际居住地)或父母工作所在地的学区学校报名。
(4)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入学的,向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报名。
4.在本市居住的外籍、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向居住地学区学校报名,也可去获得批准的专门招收外籍人员子女的学校报名。收费按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四、录取办法
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核定招生计划,学校接受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学校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学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学校学区。其中父母有市区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父母无市区房产的,学龄儿童、少年和父母居住在市区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家庭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
2.学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学校学区(父母有市区房产但房产不在该学校学区),且学龄儿童、少年户籍自出生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
3.学龄儿童、少年有市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4.学龄儿童、少年无市区户籍,但符合在杭就读条件。同一类情况适龄儿童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符合条件而未能录取的学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最后录取在何校,以录取通知书为准。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居住地、工作地、社会保险缴纳地三者一致的,其子女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在同类学生中优先安排。
未尽事宜请与教导处联系。垂询电话:0571—86580115
附1:本校登记范围。杭州市户籍学生:【南星街道所辖的复兴街社区、紫花埠社区、美政桥社区、海月桥社区(仅含金棕榈花苑)】非杭州市户籍学生:【南星街道所辖的复兴街社区、紫花埠社区、美政桥社区、海月桥社区(仅含金棕榈花苑)、紫阳街道所属的新工社区、凤凰社区、春江社区、甬江社区、北落马营社区、候潮门社区】
附2:报名所需携带材料杭州市户籍学生:凭本市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接种卡报名登记。非杭州市户籍学生:(一)家庭户籍本和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父母在杭的(临时)居住证和房产证(房屋租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父母双方或一方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四)父母双方或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五)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原件);(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发的合法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附3:本校地址(上城区南星街道复兴南苑内12号)
附4:本校招生计划,4个小班,共计1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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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范围:南星街道所辖的复兴街社区、紫花埠社区、美政桥社区、海月桥社区(仅含金棕榈花苑)
对口中学:杭州清河中学
招生方式:片区招生
2013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学院附属小学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3个班,105人
二、报名对象
满6周岁的学龄儿童(2006年9月1日—2007年8月31日出生)
三、报名办法
1、公办小学实行“一站式”招生报名机制,适龄儿童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向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学校应受理所有符合条件的学龄儿童报名。公办小学6月22-23日组织报名。
本区常住户口学龄儿童向户籍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
2、下列杭州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在上城区,可向实际居住地的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
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入学,如过渡地在上城区,可凭拆迁过渡协议,向过渡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过渡期间由上城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集体户口的儿童,如实际居住地在上城区,到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由上城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3、居住在本区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向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小学报名。当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时,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服务区学校应受理报名,并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周边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