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中国国家信用管理师华东区授权管理中心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规定》对于国家职业资格的相关规定,“信用管理师”作为国家新职业已于2005年3月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向社会发布,且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6年1月,《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亦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施行,标志着信用管理服务行业作为我国一个新兴行业被依法确立,标志着信用管理职业已成为我国专业技术职务序列中的一员,对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事业建设具有重大意义。为了贯彻落实关于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二
五”规划的通知《浙发改规划〔2012〕529号》及各省文件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专业信用风险管理人才培养速度的要求,“中国信用管理师资格认证办公室”于2014年度开启“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积极推进信用管理师业职业化培养进程,满足中国实现信用风险管理专业化人才建设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