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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定南县鹅公中学

浏览次数:9339次
  • 学校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鹅公镇圩镇
  • 学校电话:079-4238077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简介: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公办县重点中学鹅公中学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鹅公镇圩镇,是全镇唯...
  • 教学规模:5分
  • 周边环境:3分
  • 收费合理:3分
  • 教学设备:3分
  • 教学质量:3分
  • 师资力量:3分
  • 校园环境:3分
  • 社会影响:4分
  • 校园食堂:3分

学校介绍

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公办县重点中学鹅公中学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鹅公镇圩镇,是全镇唯一的普通初级中学,现有20个教学班,共1200余名学生。该校办学成就显著,在全县所辖的6镇7乡中办学质量和规模位居第二。

招生简章

2013江西省赣州市小升初择校参考必备资料: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鹅公中学招生信息

  定南县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

  一、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范全县中小学校教务工作,根据《中小学管理规程》和《江西省全日制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中小学实际,特制定《定南县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凡本县中小学学生入学、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和毕业等,均按本办法执行。

  二、中小学学籍由学校管理,对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具体由教务处负责,要建立学籍档案,指定专人负责,严格管理,妥善保存。

  入 学

  初中招收修满6年小学课程,并已毕业的小学生。各中小学校受政府和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向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发《入学通知书》,促使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及时送子女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延期不报到入学者,学校应提请和协同当地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使其入校学习。残疾适龄儿童为正常招生对象的,应同步实施义务教育,完成规定年限的教育。

  六、小学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填写《新生花名册》,报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备案,并记入《定南县小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电子档案,毕业时经审验、核对无误,方可升入初中。初中新生入学后,学校应造好《新生花名册》(一式两份),持新生的《定南县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定南县九年义务教育卡》、《定南县中、小学学生体检健康卡》和《定南县初中学生学籍表》到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验印,并交一份《新生花名册》教育股存档;初中升高中报考时,凭初中学籍表和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审定考生报考资格,确定应届、历届生。

  七、学校应为每个学生建立一份义务教育学籍材料,包括《定南县九年义务教育卡》、《定南县中(小)学生健康卡》、《定南县中(小)学生学籍表》(以下简称“一表两卡” ),初中还要妥善保存《定南县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学籍材料由学生就读学校负责管理,不允许出现生、籍分离和学籍材料自管的现象。

  学生的学籍材料开学初按班归档,相关栏目由班主任负责填写后交教务处保管,学期末由班主任填写好评语及成绩后再交教务处保管。

  转 学

  八、学生因家长工作调动、家庭搬迁(户籍变更)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经学生家长申请,交验有关证明,学校审查后,可按规定程序办理转学手续。

  九、学生转学,档案应随学生一起转入新的学校。转学手续的办理流程如下:

  ①拟转入学校开具接收证明(本县的开具《定南县义务教育转学证》,外县的开具相关的接收证明即可);②转出学校审核盖章;③局教育股审核备案;④转出学校调出学籍档案;⑤转入学校接收学籍档案和转学证明材料.

  十、本乡镇小学之间学生的转入、转出办法,由各乡镇结合实际自定,但须按规定建立完善的学生学籍档案。

  十一、外商子女转入本地就读,必须持有外商的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再按相关规定办理学籍档案。

  十二、进城务工农民人员子女就读初中、小学的,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到指定学校就读,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十三、所有转学学生列入教学质量抽测对象,考评时按该生的原入口成绩计入接受学校考评。

  休 学

  十四、学生因病无法继续学习,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必须休养或需较长时间治疗,或因其他特殊原因,学生较长时间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由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批准后,准其休学,并发给休学证明,同时报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审核、备案。

  学生休学以一学年为期,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休学时间,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予以保留。

  复 学

  十五、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病休学生须持休学证明及县级以上医院康复证明,经学校审查批准才能复学,同时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学生休学期未满,休学原因消失并具有证明的,可向学校提出提前复学申请,经学校同意,可提前复学。复学时学校可根据其实际学力程度,并征求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或监护人)意见后编入相应的年级。

  十六、休学学生复学后列入教学质量检测对象,考评时按该生原入口成绩计算。

  十七、学校应防止未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学生辍学,发现学生辍学,班主任应及时动员复学或向校长报告,由学校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促其复学,并让其坚持修满规定年限的教育。

  升 级、跳 级

  十八、学生每学年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经考核评定,成绩合格,准予升级。

  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成绩特别优异,实际学力程度提前达到更高年级的,经本人和家长(或监护人)申请,学校批准后可跳级学习,同时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留 级

  十九、城区所在地中、小学,原则上实行不留级制度。个别特殊情况确需留级的,由家长提出,班主任认同,学校批准,并经县教育行政部门调查、审核、同意后,方可不升级,编入原就读年级学习。中、小学毕业年级实行一律不留级制度。

  毕 业

  二十、已修满初中三年学业的学生,必须参加中考(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初三毕业考与中考实行两考合一)后,才可办理初中毕业证,初中、小学各校统一在七月份之前到县教体局教育股完成毕业证验证工作。此外,各校还应造好一式两份的《毕业生验证花名册》到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验印,一份自存,一份交教育股存档。

  二十一、已修满高中三年学业的学生,必须参加高中阶段所有科目的会考,会考成绩全部合格(或补考合格)后,才具备毕业资格,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造册,到赣州市教育局审核、办理,办证时间以赣州市教育局安排为准。

收费介绍

该校学费信息暂未公布,详情请咨询学校官方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