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单字解释
争:基本词义 ◎ 争 zhēng 〈动〉 (1) (会意。金文字形,上为“爪”(手),下为“又”(手),中间表示某一物体,象两人争一样东西。从又,义同。本义:争夺) (2) 同本义 [contend;vie;strive] 争,彼此竞引物也。——《一切经音义》引《说文》 争所有余。——《墨子·公输》 几只早莺争暖树。——唐· 白居易《钱塘湖春行》 民争负薪。——《资治通鉴·唐纪》 人争鬻之。——明· 刘基《卖柑者言》 (3) 如:争座(争座次;争高低);争立(争夺王位);争国(争夺君位);争恶(争夺险要之地);争标(争夺优胜);争重(争夺帝位、王权) (4) 辩论;争论 [argue;dispute] 争者事之末也。——《国语·越语》 在丑不争。——《孝经》。注:“竞也。” 分争辩讼,非礼不决。——《礼记·曲礼》 有竞有争。——《庄子·齐物论》。注:“对辩曰争。” 与贵酋处二十日,争曲直,...
取:基本词义 ◎ 取 qǔ 〈动〉 (1) (会意。从又,从耳。甲骨文字形。左边是耳朵,右边是手(又),合起来表示用手割耳朵。古代作战,以割取敌人尸体首级或左耳以计数献功。本义:[捕获到野兽或战俘时]割下左耳) (2) 同本义 [cut off left-ear] 取,捕取也。——《说文》 大兽公之,小禽私之,获者取左耳。——《周礼》 且今之勍者,皆吾敌也,虽及胡者,获则取之,何有于二毛?——《左传·僖公二十二年》 取吴元济。——《资治通鉴·唐纪》 (3) 斩获敌人的首级为取 [behead] 恨君不取契丹首,金甲牙旗归故乡。—— 宋· 苏轼《阳关词》 (4) 拿 [take;fetch;get] 取数斗归。——三国魏· 邯郸淳《笑林》 对面取人物。 取一葫芦。——宋· 欧阳修《归田录》 取器械。——明· 崔铣《洹词·记王忠肃公翱三事》 (5) 又如:从架上取书;从巢里取蛋;取受(拿取和收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