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特指留宿客人的房东。
3.财物或权力的支配者。
4.仆婢及受雇佣者的家主。
5.用为学徒(或工人)对其产业主之称。
6.古代指战争中在自己土地上防守的一方。
7.主要人物;主体。
8.指君主。
9.谓执掌教化国人之事。" />
2.特指留宿客人的房东。
3.财物或权力的支配者。
4.仆婢及受雇佣者的家主。
5.用为学徒(或工人)对其产业主之称。
6.古代指战争中在自己土地上防守的一方。
7.主要人物;主体。
8.指君主。
9.谓执掌教化国人之事。" />
词语解释:1.客人的总称。 2.指以宾客之礼相待。 3.春秋﹑战国时多用称他国派来的使者。 4.指贵族的门客﹑策士等。 5.东汉以后对依附世家豪族人口的一种称谓。 6.官名。太子宾客的省称。唐代始置,明代以后废。
词语解释:①被邀请受招待的人;为了交际或事务的目的来探访的人(跟‘主人’相对)。②旅客。③客商。
词语解释:来的客人,特指国家、团体邀请的客人:接待来宾ㄧ各位来宾。
词语解释:1.犹奴隶。 2.旧时在主人家从事贱役者的通称。
词语解释:1.亦作“奴材”。詈词。有鄙薄轻视之意。 2.家奴;奴仆。 3.引申为奴性十足,甘心供人驱使﹑帮助作恶的人。 4.明清两代宦官及清代旗籍文武官员对皇帝自称奴才,清代旗籍家庭的奴仆对主人亦自称奴才。清朝皇帝对旗籍官吏有时亦以奴才称之。
词语解释:见“奴隶阶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