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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县第一实验小学(广饶县实验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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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文安路300号
  • 学校电话:0546-6441062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简介: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公办县重点小学,广饶县第一实验小学,始建于1981年,故址在现东营市历...
  • 教学规模:5分
  • 周边环境:5分
  • 收费合理:5分
  • 教学设备:4分
  • 教学质量:5分
  • 师资力量:4分
  • 校园环境:5分
  • 社会影响:3分
  • 校园食堂:3分

学校介绍

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公办县重点小学,广饶县第一实验小学,始建于1981年,故址在现东营市历史博物馆,名广饶师范附小。1983年更名为广饶县直一小。1985年迁于现址——广饶县城育英街五号。1988年更名为广饶县第一实验小学。学校占地33亩,总建筑面积12000余平方米。学校建有平房教室,办公室69间,综合用大楼三座,有大阶梯教室、微机室、实验室、仪器室、音乐室、美术室、劳技室、乒乓球训练室、体操训练房、图书阅览室等特种功能教室,各室配备达标,…

招生简章

2013年山东省幼升小参考资料:2013年东营广饶县第一实验小学招生信息
  一、招生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和市、县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根据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的划片招生范围,遵照“常住居民子女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符合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在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二、招生对象广饶县第一实验小学服务范围内,在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以及2012年延缓入学的儿童。三、招生范围1.户口在广饶街道(或开发区)派出所,家庭常住地址在团结路以东、迎宾路以南、民安路以西、府前大街以北、孙武路以西、花苑路以北、兵圣路以西、潍高路以北,下列单位在编职工(常住居民)直系子女: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广省市直属单位、广饶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县经济开发区机关。2.户口在广饶街道派出所,下列村庄常住村民直系子女:广饶街道九至十九村、蒋尧村。3.在第一条规定区域内居住的符合招商引资、引进人才、商贸兴县、外来务工、军转相关政策的外来人员直系子女。4.第一条规定区域内居民小区(西苑小区、馨苑名家、清风小区、翠湖小区、明月小区、正和小区、渤海尚城、华东尚城等)的常住居民直系子女。四、时间、地点安排1.报名时间:8月13日—8月15日 上午8:00—11:20,下午2:30—5:208月13日:育英(一小附属)幼儿园、西苑小区幼儿园8月14日:一中幼儿园、县实验幼儿园、商业局幼儿园8月15日:九至十九村、蒋尧、一小服务范围内其他适龄儿童。2.报名地点:广饶县第一实验小学南教学楼一楼3.入学通知发放时间:2013年8月25日五、审定就读范围需提供的证件材料(一)常住居(村)民子女入学需提供如下材料:⑴《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个人户口页”三项内容);⑵《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和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户口在招生范围内的学生由于父母无房而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的,需提供父母无房证明(携父母两人身份证到县房管中心开具)。(二)非常住居民子女入学需提供如下材料:1.外来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⑴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产证或一年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⑵原籍户口簿和现居住地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⑶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⑷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2.外来投资人员子女:⑴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产证或一年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⑵原籍户口簿和现居住地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⑶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⑷招商部门出具的投资项目证明1份。3.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子女:⑴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产证或一年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⑵原籍户口簿和现居住地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⑶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4)单位证明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证件)各1份。4.外来务工人员子女:⑴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产证或一年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⑵原籍户口簿和现居住地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⑶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4)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务合同(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办,并加盖公章)。(三)县内进城购房人员子女:在县城购房并达到入住条件而户籍不在县城的进城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可回户籍所在地学校,也可按实际居住地和划片招生范围就近入学,需提供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原件和复印件1份。(四)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户主不是父母的,除需提供以上所列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抚养人或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司法公证部门出具)。

  (五)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伤残军人子女、援疆援藏人员子女入学,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并实际居住的,凭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六)原流动人口暂住证现更改为流动人口居住证,其办理时间须在7月31日前。(七)申请延缓入学填写《申请表》,并提供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有效证明材料。适龄盲聋(哑)儿童统一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就读,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16-18日。六、注意事项1.以上需提供的相关证件,请家长将原件及复印件装入自备的牛皮纸档案袋,由招生工作人员审核后在档案袋封面标明材料名称及份数。2.报名登记工作结束后,所有入学证明材料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由教育、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口计生、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等部门联合审核,严格把好户籍、劳务合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地产租赁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材料的出具关和审核关,对出具假材料择校的坚决予以退回,对因证件虚假造成的后果自负。3.预报名时,请家长带孩子面试,并准备孩子近期一张2寸免冠照片。

收费介绍

作业本费:每生每学年,小学1-2年级15元、3-6年级20元;课本费:每生每学年,小学1-2年级65元、3年级95元、4-6年级1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