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
东莞市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2014年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龙眼小学招生信息
2014年东莞市虎门镇龙眼小学招生简章
【招生范围】
龙眼社区和丰泰华园山庄、东海城堡、东海山庄。
一、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有正常学习能力,其父或母在我镇就业或经商,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以及在东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新莞人子女。
二、招生年级:小学一至六年级,初中一至二年级
三、招生时间:2014年4月21日至6月20日(节假日不受理,逾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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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
龙眼社区和丰泰华园山庄、东海城堡、东海山庄
招生计划
(一)起始年级
1、小学
2013年秋季,全镇公办小学一年级计划招收56个班2576人(班额标准为46人,招收人数与去年相同,具体安排见附表1)。预计招收本市户籍适龄儿童1384人,特殊群体的适龄儿童130人,新莞人适龄儿童1062人,其中通过积分制招收700人,通过优惠政策招收262人,预留100个学位用于解决企业人才子女入学问题。
非起始年级
1、小学
全镇公办小学非起始年级共安排144个学位,用于通过积分制招收新莞人子女插班就读
招生对象
(一)起始年级
1、小学
(1)具有虎门镇户籍且年满6周岁(200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
(2)符合《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2013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规定就读公办学校条件的新莞人适龄子女(限定名额,按积分从高到低或对照优惠政策条件录取,额满为止)。
(3)下列适龄特殊群体(200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①具有虎门镇户籍人员(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外地户籍或无户籍适龄子女;
②中央、省属驻虎门单位在编在职干部职工的非虎门户籍适龄子女;
③在虎门镇机关事业单位服务的非虎门户籍干部职工的适龄子女;
④具有东莞市其他镇户籍,在虎门投资,或在虎门镇大型企业工作的高层管理、技术人员,或在虎门居住有房产人员的适龄子女;
⑤祖籍为虎门,或在虎门镇投资、或在虎门镇大型企业任高层管理、技术人员的港澳同胞的适龄子女。
⑥持有东莞市台湾事务局出具并由市教育局基教科加签意见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的台湾人士的适龄子女。
非起始年级
1、小学
符合《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2013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规定条件的小学在读新莞人子女。
优惠对象
下列新莞人的适龄(200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或2013年小学应届毕业)子女,可以享受我镇的优惠政策,由我办统筹安排入读有学位的公办学校起始年级:
① 持有属于广东省人才引进签发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3年及以上),并在虎门镇工作及居住的新莞人;
②持有《东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证》并在虎门镇工作及居住的新莞人;
③近五年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或广东省厅级以上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并在虎门镇工作及居住的新莞人;
④在驻莞部队服役期间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一、二、三等功,退役后在东莞连续工作满一年或在东莞购买社会养老保险满一年,并在虎门镇工作及居住的新莞人;
⑤符合《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虎门镇辖区企业的新莞人人才;
⑥获虎门镇委、镇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奖章并在虎门镇工作及居住的新莞人。
⑦在虎门镇2012年纳税额达1000万元(含)以上企业工作,个人缴纳收入所得税的非东莞户籍高级管理人员或技术骨干;[该企业在近一年内没有发生命案等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和较大安全生产(含消防)事故]
⑧在虎门镇的市级以上高新科技企业或获省以上名牌、名标企业工作,个人缴纳收入所得税的非东莞户籍高级管理人员或技术骨干;[该企业在近一年内没有发生命案等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和较大安全生产(含消防)事故]
⑨在虎门镇近年公益捐款累计达到或超过100万元企业工作的非东莞户籍管理人员或技术骨干。
招生原则
免试就近入学,常态随机编班。
招生办法
(一)小学
1、报名
(1)报名时间
新莞人适龄儿童:申请通过积分制入读公办学校的,提交申请时间为3月4日—5月31日(节假日除外);申请通过优惠政策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提交申请时间为5月4日—5月31日(节假日除外)。
特殊群体适龄儿童、享受虎门镇入学优惠政策的新莞人适龄儿童:提交入学申请时间为5月4日—5月31日(节假日除外)。
虎门镇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入读户籍所在学区学校的,报名时间为6月8日(星期六);申请跨学区借读的,报名时间为6月9日(星期天)。
(2)报名地点
具体安排见附表2。
(3)报名办法
虎门户籍适龄儿童:
① 申请入读户籍所在学区学校的,由家长带其适龄子女和与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居住地点与户口簿地址不相符的,还需带上《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东莞市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证明》,按规定时间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并贴上一吋免冠彩色相片。
② 申请跨学区借读的,由家长提出借读申请,并带齐有关证明材料(户口簿、《东莞市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工商营业执照)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学校报名,填写报名表并贴上一吋免冠彩色相片。
特殊群体适龄儿童、享受虎门镇入学优惠政策的新莞人适龄儿童:到虎门镇教育办报名,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其中,享受企业优惠政策的,入学手续由所在企业统一办理。
申请积分制入读公办学校的新莞人适龄儿童:到虎门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虎门房管所八楼)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2、录取
各学校依照镇确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原则录取新生并发放入学通知书。逾期两天未领取入学通知书的,一律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空缺学位由我办统一调剂补录新生。
非虎门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入读起始年级的按积分高低或对照优惠政策条件,申请入读非起始年级的按积分高低,由我办录取,7月11日至12日分批公布录取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2、录取
我办依照镇制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原则录取具有虎门户籍的新生,统一于7月12日公布录取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非虎门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及非起始年级(初二)插班生,由我办录取,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公办初中,7月11日至12日分批公布录取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