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环绕、护卫。巩,用同“拱”。
引《清史稿·刑法志二》:“原立法之意,亦以旗人生则入档,壮则充兵,巩卫本根,未便离远。”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各学校实际情况为主!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19715号